08 森林裡的偶遇
我的怪物眷族 1
在那之後,又過了約一星期。
如今我們依舊住在過去所住的洞窟里,一天亮就到森林裡探索,晚上則回洞窟過夜,維持著這樣的生活。
期間,我們不只一次過上怪物,卻能夠活到今天——全都是因為有總是為我們打倒怪物的莉莉與蘿茲。
這雖然沒什麼不好,但之所以說是打倒,代表我們每次都跟遇上的怪物戰鬥。也就是說,我們探索的主要目的——『增加眷族數量』並不順利。
儘管曉得這種事得要持之以恆,但我內心不免有些焦急。
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我依舊不了解馴怪的生效條件。
現在一看到怪物,我就能憑感覺分辨出『這傢伙行不通』。之前遇上蘿茲時雖然分辨不出來,但那只是因為我當時太過慌張,而只要保持冷靜,就能看出敵人是否能成為眷族。
但雖然看得出能與不能,我卻不明白那標準為何。
只要能明白這點,我們就不必冒著危險不斷戰鬥了。
最近我甚至開始覺得,那條件搞不好根本是我無從分辨的。不過這只是猜測,我認為應該不至於這樣就是了……
「我回來了~」
「回來啦。」
看到莉莉回到洞窟里,我停下原本揮舞的木劍。
「喔,你在練功嗎?」
看到莉莉踏著輕快步伐蹦蹦蹦地跑來,我只能回以苦笑。
「拜託別再那樣說了。」
「嗯?為什麼?」
「因為我只不過是在消磨時間,那樣講實在讓我很難為情。」
最近只要一有時間,我總要求自己揮劍練習。
我在高中其實有選修過劍道課,因此知道揮劍練習該怎麼做。動作標不標準先不提,但應該還算是有個樣子。
「喔,也許是喔!因為我那時一發現他,馬上就回來了。」
我把劍收回同樣由蘿茲打造的劍鞘里,結束今天的揮劍練習。
「對方只有一個人?」
加藤她低頭致意。
若他是探索隊的人,的確是能夠隨心所欲行動,不必考慮怪物帶來的威脅。
「的確,如果對方不是作弊能力者,我們根本不必刻意觀察或試著接觸對方,因為這沒有任何助益。」
加上之前吃了火獠牙的肉,如今莉莉擁有了狼的嗅覺。
另一名眷族蘿茲因為還有不少事得做,因此像獵取食物這種有人類在反而礙事的行動,最近幾乎都由莉莉一個人負責。
因此我心想,何不把它轉讓給莉莉。
蘿茲並不像人類需要睡眠,有一整晚的時間可利用。但由於我吩咐她做一大堆東西,因此她每晚也都沒閑著。
來到一旁的加藤插了句話。
這樣的環境,是墜入異世界一個月來,由探索隊造就的。
「他是探索隊的人嗎?」
接著,迎接往我這兒奔來的莉莉。
而那對怪物毫不提防的舉止若換個角度來想,的確也能解釋為,身為強……(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