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我的人偶(17/23)

櫻子小姐的腳下埋著屍體 15 殺了我的人偶

櫻子小姐說著聳了聳肩,長永先生苦澀地揚起嘴角。

「……因為我慌忙補上,負起責任辭了職,才保住了杏……現在想來,真應該把信彥交給警察的啊……」

儘管如此,長永先生還是不得不袒護信彥,是為了保護千香小姐的遺孤杏,為了保護她的人生,千方百計不讓她成為犯罪者的家屬,結果杏小姐卻成了包里的頭蓋骨,這是多麼悲劇啊。

「你知道住吉花嗎?」

「住吉?」

「是在事故發生的同一時間自殺的女人。同樣住在這個pobon地區。說不定和信彥、杏有關係。或者和千香——如果還活著的話,大概五十多歲,和千香的年齡應該很接近。」

你聽過嗎?聽到這個問題,長永先生苦惱地仰望著天空。這次他不是在裝模作樣,而是真的在追溯記憶。

好美小姐站在一旁,眼神空洞地看著咖啡杯里的黑色液體。

面對短暫的沉默,櫻子小姐似乎有些不耐煩,用左手中間的三根手指咚咚地敲打著膝蓋。

「你想不出什麼嗎?」

「不……只是杏有個朋友應該自稱住吉,是在暑期學校認識的,也是旭川出身的少女,杏沒有遇到過很多同齡的朋友,所以我記得很清楚,作為好朋友,成年後應該也有來往。」

「你知道她的聯繫方式嗎?」

「畢竟我對杏的情況沒那麼了解。」

那倒也是,長永先生既不是杏的父親,也不是親生家人。

最終,我還是不知道杏小姐的好朋友和住吉花有什麼關係,甚至連住吉花和信彥有沒有聯繫。

就算再問長永先生,他也不會明白什麼。櫻子小姐在客廳的桌子上,隔著雪人把寄存的鑰匙「咚咚」地放了下來,好像厭倦了對話似的打了一個哈欠,向兩人告辭。

看來他已經不打算報警,兩人把我們送到玄關。

「那個疑似信彥的男人死的那天,他來過這裡嗎?」

對於櫻子小姐的提問,好美小姐回答說「沒有」。

「房子是今年春天建在這裡的,那時候我還不住在這裡呢。」

那也不能拜託在原先生嗎?

「杏小姐多舛的人生……她的母親和曾祖母,還有那隻友情人偶……你是想讓誰留在記憶的某個地方嗎?」

即使是和重要的人的生命,只靠自己一個人的責任養育也是不容易的。

「我查過了。確實,在市川杏參加暑期學校的同一時期,有一個叫住吉紗也的少女也參加了。」

雖然說了我們只是偶然和太太認識,後來被叫回來之類的謊話,但他多半不會相信吧。

長永先生說著再次捂住了眼角,我們找不到合適的話對他說,好美小姐靠在了他的手臂上。

「……比如說,在不自願的情況下懷上孩子的時候,即使女方沒有過失,作為『母親』,即使為孩子付出了……(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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