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那偶像 追求永遠(5/5)

我的生存意義 5 都心樓的 Desire

楓生於道場,從小一路修習武術,累積實力並定立目標,總有一天要超越父親和兄長們。可是,她辦不到。越是鍛煉自我、對世界的認識越深,某種現實就成了銳利的刀尖抵在喉頭。

我沒有才能,只是一個凡人。

她不想面對這種現實,更加努力修行,深信努力能克服一切難關。從某方面來說這觀點正確,另一方面來說又大錯特錯。

努力是一件偉大的事,花的時間越多,就越能將自己帶往更高的地方。她靠著努力,數度打敗比自己還要有天分的人。斗和也不能倖免。他是天才沒錯,卻遠不及楓。

但努力並不會造就奇蹟,她只能打贏未經努力的天才,要是對方跟她一樣努力,肯定會超越她。

年輕時的楓對此懊惱不已。非常討厭自己,很想變成別的人。如今那份情感大多冷卻了,這是因為,她長大後得知,人活著有許多路可走。

打工當英雄節目的演員很快樂,她還多了一個夢想,那就是未來想當武打明星。她從小受武術薰陶,才能做這樣的選擇。

楓認為夢想無法實現也沒關係,只要能找到新的目標就行了。聽在只往前進的人耳里或許很輸不起,但自己能勝任的路,走起來仍能看到諸多璀璨風景。

不過,看到斗和這種天才二話不說地放棄努力,楓還是不免動搖,她認為這樣很可惜,過去的自己曾透露些許醜陋情感 ——

這裡是五樓的寢具賣場。

楓待在柱子後方確認周遭狀況,發現頭像獅子的怪物正從左手邊接近,手上還抓著一個女人。怪物單手抱住她,用身上的肉棒戳刺女子下半身,手一揮就把人打爛,還一口咬掉被它抱住的女子顏面。怪物似乎有分強弱,它肯定算強的。

「激神,快讓大家藏到窗帘後面。」

激神在嘴前豎起食指,要孩子們保持安靜,將他們藏到窗帘後方。幸好他扮成激神。激神是孩子們心目中的英雄、絕對的存在,因為對他抱持純然的信賴,孩子們才免於陷入恐慌,乖乖聽從他的指示。

楓找了離孩子們有段距離的棉被,整個人藏到裡頭。要是有什麼萬一,她打算當誘餌。

透過微小的縫隙看世界,這就是目前楓僅有的一切。一道男性身影由左而右掠過縫隙,巨大黑影以高出數倍的速度緊追在後。

「救、救救我咕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男人發出拔尖的慘叫聲,那聲響狠力擠壓楓的心臟。只要她稍微動一下,馬上就會被怪物發現,讓她寒毛直豎。距離很近,除了野獸含糊的低吟,楓還聽見啪滋啪滋的血肉咀嚼聲、咬碎骨頭的喀嚓聲。

楓拉大棉被縫隙,朝聲音出處看去,接著,她的呼吸一窒 —— 距離不到一公尺處,貪婪蠢動的金色鬃毛映……(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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