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偵探與殺人魔(massacre auction)(2/7)
彈丸論破 霧切 2 諾曼茲旅館偵探競拍事件
被「黑之挑戰」召集而來的人不一定都是跟事件有關的。為了實現手法,有的時候毫無關聯的人也會被牽扯進來。
「犯人就在這些人當中,與此同時——曾經犯下罪行招致復仇的人——目標也在這些人當中。嘗試從這個方面揭露事件真相怎麼樣,那肯定不是件小事……」
「有誰會輕而易舉坦白自己犯過的罪行呢。」
「大概……沒有吧。」
「比這更重要的是,我們是不是應該考慮一下拍賣會的對策了。」
霧切瞥了一眼電子屏幕,說。
「還是只能互相競爭嗎?」
「雖然很不甘心,不過目前這種情況下,也沒有其他辦法了。」
距離門禁時間晚上十點,剩下的時間已經不到三個小時了。考慮到出價和去往房間等等所需的時間,實際上只有差不多兩小時。
我難免有些著急。
「拍賣會一共有五次,資金是一億元。單純計算一下,每次差不多2000萬元就是最高限度了。」
我幾乎難以相信這個金額是從我自己嘴裡說出來的。如果有這麼多錢,就可以買自己想要的衣服,眼鏡也可以換新的,包也可以……
「結姊姊大人?」
「啊!我想像了一些邪惡的東西。不行不行,這種錢……跟大富翁裡面的錢沒什麼兩樣。」
我拚命搖頭。
「話說回來結姊姊大人,你是打算在下次拍賣會上拍下『偵探權』的嗎?」
「那是當然。要是不拍下來,不就沒辦法保護其他人了嗎?如果沒有總鑰匙,我也沒辦法去救你了啊。」
「是嗎。」
霧切像是有點害羞,視線落在了地板上。
「我覺得其他人肯定也會嚴肅對待這次拍賣會,他們不是為了保護別人,而是為了保護自己。我並沒有責備他們的意思,只不過,首先必須要在拍賣會上取勝,否則是什麼都做不了的。」
「總而言之,前三次應該是能贏的。尤其是第三次,多用一些資金也沒關係。如果到這一步都比較順利的話,那麼從第四次開始,其他人就會產生別的心理了。」
她向我報以氣憤的眼神。
「那麼……我把錢讓給霧切妹妹,你來把『偵探權』拍下來。」
「什麼辦法?」
要想一直當偵探,就必須憑藉強大的意志力取勝。
「這樣啊……原來犯人也參加了拍賣會!」
「怎麼一回事?」
「首先前三次,我們用『偵探權』讓所有人活了下來,這是前提。這樣的話,其他人就會開始覺得,『讓那兩個人來當偵探就放心了』。於是他們接下來想到的就是,『盡量多留一些錢在平安離開的時候帶走吧』。——這樣就等於保證了我們的大獲全勝。」
——感覺似懂非懂的,不過看樣子這次的「黑之挑戰」激發了她的鬥志。
「不過呢,『偵探權』被剝……(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