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和她是戰友(3/7)
中古貨也想談戀愛! 10
好像是在玩撲克。還放著玩具硬幣。挺正式啊。
……我剛剛才被田所瞪過,沒什麼玩的興緻。
「下注。五個硬幣。」
「好。我跟。」
「加註。十五個硬幣。」
「切。虛張聲勢嗎?我跟。」
「棄牌。不跟不跟。」
遊戲結束後,剩下的玩家要把蓋著的牌展示。
加註後賭金也變多了的內多的勝利。他是三條一對(三張點數相同另外兩張點數相同,他們在玩撲克遊戲麻雀豆腐)。
「果然只憑對子沒法贏啊。棄牌是正確的選擇。」
「切。真就這麼自信啊!」
的馬隨意地把手上的牌扔到了桌子上。
然後把指定的硬幣推了過來。
「可以。那的馬就去買果汁吧。我要小豆湯。」
「別開玩笑了!這種東西旅館的販賣機怎麼可能會有啊!要我去便利店嗎?」
「騙你的。隨便來點熱茶就行了。」
「這家旅館的走廊很冷的啊……」
的馬發著牢騷穿上羽絨服出去了。
「撲克啊。」
「是啊。贏的人可以命令輸的人一件事。」
這把要把氣勢打出來。這總不可能還和上把一樣吧,連著兩回都是高役也太離譜了。
境井很有自信的樣子邀請我。
「沒什麼好說的。」
「三條一對是我贏了。」
如果撲克牌有加註蓋牌和棄牌的話,就不再是單純的運氣遊戲了。
然而──
誰都不棄牌啊。現在這情況應該至少有一個人是同花吧。
他們的怨聲不斷給我帶來深深的壓力。
反正也不能玩黃油。
「不知不覺,雖這麼說,但我也不太確定……」
「順子。」「切,三條一對。」「兩對。」
其他人也都很不情願地同意了。
「四條。」
代替境井,三賀本向我挑釁道。
然後的馬拍著手起鬨著。
明明忘了就行了。為什麼偏偏這種事情記得這麼清楚啊……
「啊,請多指教。」
六個人玩的話一局遊戲就要用到三十張牌。然後算上換牌。大概就是四十到四十五張左右。
「就不用你去了。我才不會吧命令用在這種事上。」
「他們不也輸了!」
「你中間是不是摻雜了自己的私怨啊!?」
「快說快說。新宮。剛好找點樂子。」
可惡!又是這樣嗎!
「之前還說了絕對不會把初芝交給你的話吧!不對,是寫了!」
運氣不錯來了張10。
身材壯碩的內多堵住了出口。
「……行吧。」
本來追求三張3的話,這裡就應該換三張牌。
「新宮呢?」
我催促著下一盤遊戲。
就這樣我拿到了一百個硬幣然後坐在了空的座位上。
「我們不會張揚的,說吧。」
然後她說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就用名字稱呼。……本應該是如此,但她卻在這種關鍵的時刻忘掉了這個約定。絕對是故意的。
沒想到這傢伙能組成這麼稀有的役…………(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