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和她是戰友(3/7)

中古貨也想談戀愛! 10

好像是在玩撲克。還放著玩具硬幣。挺正式啊。

……我剛剛才被田所瞪過,沒什麼玩的興緻。

「下注。五個硬幣。」

「好。我跟。」

「加註。十五個硬幣。」

「切。虛張聲勢嗎?我跟。」

「棄牌。不跟不跟。」

遊戲結束後,剩下的玩家要把蓋著的牌展示。

加註後賭金也變多了的內多的勝利。他是三條一對(三張點數相同另外兩張點數相同,他們在玩撲克遊戲麻雀豆腐)。

「果然只憑對子沒法贏啊。棄牌是正確的選擇。」

「切。真就這麼自信啊!」

的馬隨意地把手上的牌扔到了桌子上。

然後把指定的硬幣推了過來。

「可以。那的馬就去買果汁吧。我要小豆湯。」

「別開玩笑了!這種東西旅館的販賣機怎麼可能會有啊!要我去便利店嗎?」

「騙你的。隨便來點熱茶就行了。」

「這家旅館的走廊很冷的啊……」

的馬發著牢騷穿上羽絨服出去了。

「撲克啊。」

「是啊。贏的人可以命令輸的人一件事。」

這把要把氣勢打出來。這總不可能還和上把一樣吧,連著兩回都是高役也太離譜了。

境井很有自信的樣子邀請我。

「沒什麼好說的。」

「三條一對是我贏了。」

如果撲克牌有加註蓋牌和棄牌的話,就不再是單純的運氣遊戲了。

然而──

誰都不棄牌啊。現在這情況應該至少有一個人是同花吧。

他們的怨聲不斷給我帶來深深的壓力。

反正也不能玩黃油。

「不知不覺,雖這麼說,但我也不太確定……」

「順子。」「切,三條一對。」「兩對。」

其他人也都很不情願地同意了。

「四條。」

代替境井,三賀本向我挑釁道。

然後的馬拍著手起鬨著。

明明忘了就行了。為什麼偏偏這種事情記得這麼清楚啊……

「啊,請多指教。」

六個人玩的話一局遊戲就要用到三十張牌。然後算上換牌。大概就是四十到四十五張左右。

「就不用你去了。我才不會吧命令用在這種事上。」

「他們不也輸了!」

「你中間是不是摻雜了自己的私怨啊!?」

「快說快說。新宮。剛好找點樂子。」

可惡!又是這樣嗎!

「之前還說了絕對不會把初芝交給你的話吧!不對,是寫了!」

運氣不錯來了張10。

身材壯碩的內多堵住了出口。

「……行吧。」

本來追求三張3的話,這裡就應該換三張牌。

「新宮呢?」

我催促著下一盤遊戲。

就這樣我拿到了一百個硬幣然後坐在了空的座位上。

「我們不會張揚的,說吧。」

然後她說兩人在一起的時候就用名字稱呼。……本應該是如此,但她卻在這種關鍵的時刻忘掉了這個約定。絕對是故意的。

沒想到這傢伙能組成這麼稀有的役…………(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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