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彈 間宮日里②

第四卷

志乃開始行動了。

為了對抗有可能搶奪明裡這個好朋友的新興敵對勢力——間宮日里。

畢竟特別是在『友情』這件事情上,認識較早的人有時會比較不利。

就像俗話說『老婆和草席都是新的好』,交情越久反而越被冷落的案例並不少見。

要是沒有常保新鮮的持續表現,恐怕就會從明裡摯友的寶座上被拉下來。

到時候志乃又會回到孤單寂寞的生活了。

這不是一件好事。既然不是好事,那就是罪惡。罪惡必須在萌芽之前就先摘除才行,而為此目的所做的行動皆是正義。相信最高法院也會如此判斷的。

如此這般,在腦中將自己的行為正當化的志乃——

頂著嚴肅的表情,走進台場的一棟巨大購物中心——DECKS Tokyo Beach。

她的目的地是從女性時尚雜誌上看到的一間女性內衣專賣店『Lovin Lingerie』。

(——間宮日里居然用內褲誘惑明裡。)

志乃腦中回想起昨天那起『風的惡作劇』事件。

……日里的短裙被風吹起,而明裡看到那一幕而變得臉紅……

內衣褲應該是要好好隱藏起來的東西。

將必須隱藏的東西亮給對方看的行為,可謂是親愛的證明。

既然日里靠那種方法向明裡表示親愛……

(漢摩拉比法典也說過!以眼還眼,以內衣褲還內衣褲!)

那麼自己也應該這麼做。

不對,不是『應該』,是『必須這麼做』。

必須把自己的內衣褲充分展示給明裡看才行!

要不然就無法與擁有『新女人』這項優勢的日里對抗了。

志乃抱著這股氣勢,邁步走入內衣專賣店。

順道一提,昨天她為了調查內衣店而在咖啡廳勤奮閱讀甚至寫上筆記、貼上標籤的那本時尚雜誌,只是稍微放在桌上去一趟洗手間回來就不見了。大概是有人以為那是志乃離店時忘記帶走的東西,就順手偷去看了吧。

不過志乃只要是跟明裡有關的事情就能發揮出驚人的專註力,早已把店家的位置和電話號碼等等都暗記在腦中,因此依然順利抵達了這家店。

志乃因為生性怕羞的關係,從來沒有自己買過內衣褲。通常都是將自己的喜好告訴宮本姊妹,請她們去買幾套回來的。

然而這次的內衣對抗是一場重要戰役,志乃國興廢就在此一戰。

那麼當然就不能把事情丟給下士官,必須由大將親自出徵才行。

志乃如此想著,在店內用閃耀到彷彿會射出光束的眼神四處強望。

假人、展示櫃與衣架上陳列有各式各樣的內衣。而挑選的基準——不是自己的喜好。一切都要以明裡為優先。

明裡究竟會喜歡怎麼樣的內衣褲呢?

即便是對智力過人的志乃來說,這也是一項相當大的難題。可是直接打電話問明裡「你喜歡……(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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