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掟上今日子的逮捕劇

忘卻偵探系列 9 掟上今日子的里封面

日怠井警部從接獲課長「去第四偵訊室一趟」命令的那一刻起,心裡已有不祥的預感——不只是因為遇到遭逮捕的嫌犯被認定為難對付的「強敵」時,署里總會將其送進第四偵訊室的這項慣例,而是久違多時又再命令他去審問嫌犯的這件事本身,就已非比尋常。

單純地為此感到高興,暌違已久地來大顯身手一番給大家瞧瞧——他才沒有這麼天真。

話說回來,不只是千曲川署的第四偵訊室,上頭這陣子根本不讓日怠井警部靠近偵訊室——因為他根本不適合審問嫌犯。

不是因為審訊技巧太差。

毋寧說是太優秀。

(說是太優秀也不太貼切——總之就是不適合)

他會這麼想並不是自謙,而是有所自覺。

也可以說是自嘲。

因為一旦派他去審訊,嫌犯會連沒犯過的罪也開始滔滔不絕地自白……日怠井警部既沒有強迫威脅嫌犯,也沒有無端恐嚇嫌犯的意思,可惜虎背熊腰又面目猙獰的他,似乎就是會讓被他審訊的對象產生這種感覺。

有段時間甚至還因此蒙受「冤罪製造機」的污名。

話雖如此,也不能因此就在工作上打馬虎眼(更何況,像日怠井警部這種彪形大漢要是輕聲細語地逼問嫌犯,反而更恐怖吧),但自從某個案件以後,就算是自己逮捕的嫌犯,他也不負責審訊了。

沒錯,自從逮捕了某位青年以後——那位身高與日怠井警部不分軒輊,始終神色倉皇的駝背青年,任誰看來都是個可疑的嫌犯,然而就在將他移送法辦前找來的偵探,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證實他遭到冤枉——也等於是證明日怠井警部抓錯了人。

(記得好像是叫什麼最快的偵探來著——總之是位名偵探)

然而不開玩笑,差點把無辜的年輕人移送法辦,這件事真的太丟人,導致日怠井警部從此再也不踏進偵訊室半步——才沒這種事。當時那名形跡可疑的青年,無疑是嫌疑最大的嫌犯,單就盡忠職守這點,直到此時此刻,日怠井警部依舊認為自己沒犯任何錯。

民眾抨擊他抓錯人還不道歉的批評聲浪,日怠井警部當然也有所耳聞,然而如同嫌犯有緘默權,他認為警方當然也有權利拒絕做出對於自己不利的證詞——至少當偵探向他提出明確的「無罪證據」時,日怠井警部並未湮滅證據。

秉公處理。他自認身為公務員,這麼做已經夠了。

只是,日怠井警部的確因為這件事而一下子失去了幹勁——身為刑警的士氣大受打擊。或說得直白點,對於被迫扮演襯托偵探的角色這件事,著實心生厭煩。

(成為突顯某某人活躍的舞台裝置……我才不幹呢)

連警犬都當不成的喪家之犬。

耍冷為偵探暖場不打緊,結果……(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手機版頁面由於相容性問題暫不支持電腦端閱讀,請使用手機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