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話 掟上今日子的妨礙公務罪&第九話 隱館厄介的私闖民宅罪

第九卷 掟上今日子的里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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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是憤慨,不如說是打從心底感到厭倦了——不,在那一刻日怠井警部當然被忘卻偵探明目張胆的背叛行為氣到七竅生煙,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冷靜下來以後,不禁覺得這感覺被擺了一道的背叛未免太沒有意義——不只毫無意義,還會有反效果。

自己根本沒有被反將一軍,被逼到棋盤一角的反而是她。

讓隱館青年為她奔走又能怎樣?

不管隔著壓克力玻璃傳達了什麼,說穿了,那小子到底又能做什麼——不信任警方這點還說得過去,畢竟警方也並不是光明正大到自創立以來,從不曾有過貪贓枉法行為的組織。

實際上,有罪也好,無辜也罷,把一切開誠布公,攤在限制自己行動自由的對手面前,本來就是一件危險的事——因此才設定了緘默權。面對審訊,不開口這件事本身並不構成犯罪——如果不相信日怠井警部,又或者是不相信警部這個頭銜,那也無所謂。

還在可以甘之如飴的範圍內。

就像出現在偵探小說里的刑警般,是被騙的自己太笨。

話說回來,即便看似屈居下風,再怎麼說,相較於民間的私立偵探,自己都站在握有公權力的立場……光只看這點,就知道要對方無條件信賴自己,本來就是強人所難的苛求。

儘管如此——就把一切託付給「初次見面」的探視對象,又會是明智的抉擇嗎?他確實是忘卻偵探的專家沒錯,今日子小姐看中的就是這一點也沒錯,但就算是這樣,他仍舊只是目前正在找工作的一名青年罷了。

什麼也不是。

這個選擇簡直不符合忘卻偵探的風格,是不應該出現的失誤——這難道就是所謂弘法大師也會有筆誤嗎?(註:弘法大師是日本佛教僧侶,善書法,意指「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弘法大師也會有筆誤』?不不不,日怠井警部,這是『弘法大師不挑筆』的意思喔——更何況,我也無意踐踏對日怠井警部的承諾。因為對我來說,這是再自然不過的雙面作戰呢!」

再度回到鐵籠里的今日子小姐還是老樣子,一點也不覺得自己哪裡做錯——不僅不見反省,還因為完全達成自己的目的,看來甚至更如魚得水了。

而且因為身上仍穿著警察制服。活像把警官關在鐵窗里,就像是看著一個惡意的玩笑。不過,這場鬧劇究竟能演到什麼時候呢……

「今日子小姐,請恕我直言——我已經無法再袒護你的行為了。」

「哦?日怠井警部曾袒護著我嗎?那還真是給您帶來諸多困擾了。」

真是的。

然而,就連她那一而再、再而三的輕佻口吻,日怠井警部也已經無力奉陪——凡事都要有個限度。

忘卻偵探已經完全跨越了他的容忍範圍——不,是可以通融的範圍。

「基於……(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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