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最後

第三卷 掟上今日子的挑戰狀

就像是誰都有把同樣話題講了好幾次的經驗一樣,我想大家都有聽人講好幾次同樣話題的經驗。這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①對方忘記以前講過。②對方記得以前講過。或許你會想哪可能會有②的情況,但若是重要或有趣的話題,會想再三提及也無可厚非。當然,也或許是由於上次聽眾反應不如預期使然。像這樣,想到講的人居然光講一次無法滿足,還忍不住一提再提,聽的人自然會想一聽再聽——實際上也會有「想再聽你說一遍上次那個」,或是覺得第二次會講得更好之類的因素吧。出乎意料傷腦筋的反倒是①,這可能會讓人覺得「若忘了以前講過,那內容會很重要嗎?」而吝於傾聽,甚至產生「連自己講過都忘記,講的人可能也不太在意吧……」的疑慮。然而,對照自己重複同樣話題之時的經驗,「忘記/沒忘記」和「重要/不重要」應該不是重點。雖然我們會有「人不會忘記重要事物」的成見,但是意外地人們會去記得一些可有可無之事,反過來卻把自覺重要的事忘光光。因此就談話禮節看來,無論實情是①還是②,即使察覺內容相同,都應當用首次聽聞的態度面對。①的真正關卡,其實是講者「話講一半卻想起以前講過」,於是被迫在以下選項里二選一——①就此打住。②若無其事繼續把話說完。如果選①,讓人感覺暗指聽者也忘了,所以非得選②不可。這樣一來,明明雙方都記得,還得假惺惺地虛應故事。不過即使選①,仍有「聽者也忘記以前聽過」的可能——想那麼多,就更搞不清楚真相為何了。或許彼此都忘了曾經講過聽過,反而最相安無事吧。對了,我是第幾次講這些了?

總之,忘卻偵探來到第三集。第一、二章是寫第二集之前,於雜誌《梅菲斯特》連載的作品,第三章則是寫在第二集出版以後,有點複雜,但忘卻偵探應該早就忘了這些。看每一章的標題,會覺得偵探感挺強烈吧?能寫出各種風貌的今日子小姐很開心。謝謝閱讀《掟上今日子的挑戰狀》。

不能忘記的,是要向這次又把今日子小姐畫得這麼時髦的VOFAN,還有以最快速度出版最快偵探的文藝第三出版部的各位再三致上我的謝意。不只是對過去一切的感謝,還有對所有未來的感謝。


西尾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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