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話 掟上今日子與溺水的屍體(2/4)

忘卻偵探系列 5 掟上今日子的辭職信

「不能說是適合用來棄屍的場所。」

被今日子小姐搶先一步公布答案——雖然前面說什麼都杠龜,但最快的偵探似乎還是維持著她一貫辦案風格。上帝是忘了在她身上裝煞車系統嗎?

或許剛才在她「嗯……嗯?」地側著頭時,就已經發現到這點了吧。

「馬上就會被發現呢!就算屍體沒有浮上來,也可能會隔著水面看到沉在底下的屍體。」

「沒錯……說得委婉一點,雖然這池水的透明度實在不高,但是若有個人躺在底部,的確可能會看到。」

先不管實際上是否真能看到,但是站在棄屍者的角度,想必是會讓人感到不安的地點。如果是荒郊野外深山裡的池塘也就算了,在市民公園的正中央——事實上,也真的被情侶發現了。

「再加上你剛才也提到,嫌犯就住在這附近——把自己下手殺的人,棄屍在自己家附近,怎麼想都不太可能。」

「正是如此——換句話說,要確實鎖定嫌犯,得先克服這個瓶頸。」

當然,現階段已經有足夠的間接證據可以申請拘票,但是要能夠起訴的話,上頭的人似乎希望能在動手逮人以前,確實排除這個疑點。

畢竟現今社會,資訊相當公開透明,已經不是可以在偵訊室里逼嫌犯自白的時代了——波止場警部也贊成高層慎重其事的態度,而且如果用不著急著破案,就表示自己身為警部的時間也能再拉長一點,所以身為負責人,根本沒理由反對,只是做夢也沒想到,上頭的人竟會找來忘卻偵探。

這麼一來,等於會比平常更早破案——當然,這是建立在今日子小姐能以她卓越的推理能力解開這個謎團的前提之下。

「嫌犯為何要將自己殺死的人沉在這座池塘里——死者為何會被沉在這座池塘里。我忘卻偵探只要能找出這原因就行了吧?」

剛才那一連串的籃外大空心似乎已經完全被拋到九霄雲外去了,今日子小姐重拾她的微笑表情。

「我明白了,我會用最快的速度破案的。」

稍微慢一點也沒關係喔——看她這麼積極,波止場警部雖想說,也實在無法開口。


3

「先讓我確認一下大前提,將屍體沉入海里或湖中的理由,目前還是以『為了做為隱匿屍體的手段』為主流,沒錯吧?」

今日子小姐開始在池塘周圍走動。

波止場警部心想她還是老樣子——依舊是靜不下來的人哪——一面跟在她背後。

如果要將忘卻偵探無與倫比的能力發揮到淋漓盡致,總之就是「隨她去」就對了——這已經成了警官之間的定說。

簡言之就是別管她,只要遠遠地看著她,別讓她闖禍即可——如果她想走,最好就由著她走到她高興為止。

不管怎樣,今日子小姐已經裙擺……(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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