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話 隱館厄介,被採訪(3/3)

忘卻偵探系列 6 掟上今日子的婚姻屆

「因為我沒有想要責怪對方的心情──大概是這樣。」

「咦……所謂『對方』……難道是指懷疑隱館先生的那些人嗎?你人未免也太好了吧。」

圍井小姐有些不可置信地說。

「如果只是表示理解倒也還罷了……居然會說出這種類似袒護加害人的話。該不會就是因為你這麼說,才成為冤枉的對象吧?」

或許正如她所說。

不管發生什麼事都不會生氣的人很容易被針對,選擇忍氣吞聲的人就更容易身陷必須一再忍氣吞聲的狀況,惡性循環就是這樣產生的──也肯定是我三番兩次被安上冤罪的原因之一。

然而,如果將此單純解釋「因為人太好」的話,我倒想反駁一下。

當然更不是「因為是好人」。

固然不到今日子小姐的地步,但是我也未曾婉謝封口費或遮羞費,總是分文不差地收下──這一點來看,我仍算是相當現實的人。

離聖人君子還差得遠──就連偽善都稱不上。

「既然如此,對於把自己當作犯人看待的人,為何隱館先生會沒有責怪對方的心情呢?」

「剛剛也提過,因為如果立場顛倒,或許我也會做出同樣的事──不,大概只是沒有意識到,其實我也一直在做相同的事──不只限於犯罪刑案,也不完全歸咎於報導,就是在日常之中,針對不認識的人懷有成見,在搞不清楚原委的情況之下產生誤解,或是嫌其麻煩。這麼想來,就會覺得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無法推銷給任何人。不僅如此,雖然對圍井小姐不好意思,要是她將這番發言寫進報導,我會很困擾的。倘若「這樣啊,被冤枉時也要忍氣吞聲啊!」這種思想在社會上流傳開來,可是有違我的本意,對社會也不會有一點貢獻。

我不認為忍氣吞聲是美德。

其實我應該好好地發怒才對。這的確是義務。

冤罪界的英雄應該要以身作則。

我知道。

我當然知道,實際被捲入案子時,也絕非完全沒有怨恨痛苦的情緒──要是不知世上有「委託偵探」這個方法,我也會採取「正確」的行動吧。

「什麼才是正確的,終究還是因人而異──也會視當時的情況而定。」

因此,若說什麼是只有今天的我才能說的──

「不要──懷疑別人。」

當然,因為是以匿名為條件的採訪,不能具體地描述「我過去曾遭受過這樣或那樣的冤枉」(畢竟也拿了封口費),只能就可說的範圍透露。

仔細想想,過早的結論也是被圍井小姐帶出來的。想來那其實是非常天真、非常理想化的論調,令人汗顏到極點。但這也足見圍井小姐真是一位相當優秀的採訪者,感覺她的訪問手腕,和能自由自在地從相關人士……(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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