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假設只是假設(2/2)
烏賊川市系列 2 朝密室射擊!
「喂喂喂,槍聲呢?沒人聽到這種槍聲啊?」
「啊,說得也是,唔~那就當成裝了消音器。」
這種假設太隨便,立刻遭受反駁。
「別亂講,兇手是以湊巧撿到的槍犯案,要從哪裡弄消音器?到頭來,真的有消音器能裝在私造手槍上?」
「這……也對。」志木搔了搔腦袋,消音器這種東西確實太稱心如意。「那就用老套做法,以毛巾之類的東西裹住手槍發射,這樣就沒槍聲了。」
「案發現場沒毛巾啊?」
「這個嘛,大概是扔進海里了。」
「越來越忙了。」
「後來佐野回到小庭園,朝自己手臂開槍,再把手槍扔到圍籬底下,而且當然有擦掉指紋。」
「等到十一先生與田野上他們趕到時,就在他們面前假裝成受害者?」
「是的。」
「原來如此。」砂川警部咧嘴露出無懼的笑。「話說回來,你這樣開了幾槍?」
「啊?」志木慌張屈指計算。「唔~一槍加兩槍加兩槍加一槍,合計六槍。」
「除此之外,那把手槍至少還開過三槍,分別是在中山章二的公寓兩槍,以及在馬背海岸的一槍,這樣合計幾槍?」
「合計九槍。唔唔,真遺憾!」
行兇手槍最多只能裝填八顆子彈,但志木還不死心。
「佐野有沒有可能多帶一顆備用子彈?」
「不可能,理由和消音器一樣。」
是的,即使偶然撿到手槍,也沒辦法偶然得到備用子彈,不可能有這種事。
即使如此,志木依然固執認為有某種方法能解決這個問題。畢竟只是八槍和九槍的差別,如果是八槍和十一槍的差別,他就會早早放棄改想其他方式,偏只是八和九,以彩券的狀況就是接近獎,如果是夏季大樂透彩券就中了一億圓,這種些許差距令他惋惜。
「所以是怎樣?佐野以自己右手拿西洋劍刺左手?而且還假裝是中槍?」
「原來如此。」
「咦!這是怎麼回事?」
「把對空開的兩槍省略為一槍,就可以省下一顆子彈吧?這麼一來,這一連串犯行使用的子彈就不是九顆,是八顆,那把手槍無法開九槍,但是可以開八槍,佐野的犯行就可能成立。」
「我並不是懷疑警部的推理,但是該怎麼說,會懷疑是否真是如此。」
砂川警部像是終於下定決心,把手伸入西裝內袋,還以為他又要取出手冊,卻出乎意料拿出漆黑髮亮的手槍。不是私造槍,是貨真價實的手槍,因此志木迅速繞到砂川警部身後,退出他的射程範圍。
總覺得這種手法超乎常理不切實際,令人強烈質疑執行的可能性。
不過,意外有人堅持這個連志木都放棄的假設,不是別人,正是砂川警部。
「警、警部,這樣很危險,請趕快把那個危險的東西收起來,快一點!……(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