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夜櫻 吸血種狩獵行動 1

花了三十分鐘細讀十幾張的申報資料與醫生開的診斷書,這位衛生署的專員粗魯地把鋁手提箱放到桌上。

「這是你這個月的餌。」

倫子嘆氣接過東西。把白金色的發盤得老高的這個女人叫作絹川林內亞,也是倫子念大學時的同班同學。

「說什麼餌,這講法也太難聽了吧?絹川同學!」

擔任見證人的矢神忿忿地說。

「為什麼?第十六號可是……」林內亞瞪了一眼倫子。所謂的「第十六號」是指「衛生署特別防疫局公認第十六號吸血種」的意思,她從以前就很堅持一定要這樣稱呼倫子。「她又不是人類,是本屬飼養的品種,我們提供她的糧食當然應該叫作餌啊。」

倫子稍稍打開箱蓋幾公分確認一下內容,塞滿箱子的銀色密封袋上頭貼著「人類紅血球濃液LR」的標籤。

「不要用編號稱呼人家,我們不是東大法律系的同學嗎!」

「不要用編號稱呼人家,我們不是東大法律系的同學嗎!」

「是同學跟是公認第十六號這兩件事有什麼矛盾嗎?」

「你從以前就這樣,研究所時也一直用『碩士班考試第二名』這個稱呼叫我!」

「你名字不是『修二』嗎?我只是用正式名稱叫你啊。」(註:「碩士」在日文中漢字為「修士」)

「修二可不是那個的簡稱!」

「怎麼叫都無所謂啦。」倫子不耐煩地拉回正題。「可是每個月都得做這麼麻煩的手續不可嗎,林內亞?只要有診斷書就行了吧。」

「十六號,請你要有自己是非常危險的生物的自覺。」

林內亞冷冷地說完,把視線移到手頭的資料上接著說:

「對我來說,這點手續還算太少了呢。」

「但只是拿個東西給我,幹嘛一定專程來我上班的地方啊?」

倫子瞥了一眼倉庫外的走道,偶爾經過這裡的人都會露骨地看過來,來瞧瞧九課難得一見的稀客。

這是倫子收下血液飲料──也就是不想讓同事撞見的場面。

倫子偷偷瞥了一下倉庫外頭。

到頭來雖然自己嘴上提倡公認吸血種有其人權,其實心底還是把倫子他們當成怪物看待──這些想法讓矢神有這種感覺。

「我也會吃雞或豬的肉啊。」

衝進來的正是紅朗。

「關於那件事,就跟我報告里寫的一樣,並不是擴大傳染。」倫子這麼說。

「呃……對不起,矢神先生,好久不見……然後這位是……?」

「單就我們防疫局的規定,並沒有強制要求見證的程序,所以要是警察廳肯放手,只要十六號自己主動來我們局裡就可以了。」

倫子走過看似學生的三個男生時,聽到了他們的對話。

「但不是就是吃飯嗎?」

「咦?」

跟人類一樣?

紅朗看向林內亞怯弱地詢問,倫子打算說明的時候……(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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