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WILL O』WISP

殺戮兔女郎 1

由於410號口徑霰彈多用於狩獵,想在國內取得還算容易。

霰彈槍雖然也能合法持有,但是考證照太麻煩。再說,根本不可能隨身帶著那種長柄武器走動。儘管可以等到有些市面上合法販賣的霰彈槍流入中古市場,記錄被抹消變成違法後再買,最終還是會露出馬腳。

我把以上的話說給以前交往過的一名美國人聽。

一邊露出身體一邊說。

那名美國人是個軍人。

我挑逗到他極度想得到我的人,我當然沒輕易許身,不過也沒一下拒絕他。而無論東洋西洋,賭博賭輸的男人總會開始胡來。

我接著又要求了一句「我想用來防身」。

其實這句話算在半開玩笑。我只是想試試他能因我的無理取鬧努力到何種程度。就算沒辦法如願也沒差,剛好讓我拿來當分手的借口。不管我想要多麼難取得的東西,這男人要是弄不到也只會怪起自己,所以不會幹些像是跟蹤狂的行徑。我和他劃清界線,對他說「只要能弄到我想要的東西,我就是你的人」。結果現在不知為何,我為自己還沒兌現感到罪惡。

其實我一直很想分手,因為玩膩了。

不過話說回來,這美國軍人大概費盡不少工夫吧,真的弄來一把真槍給我。

一把丑到不能再丑,彈倉又大得詭異的手槍。

這把手槍有個綽號叫「法官」,能射出霰彈槍用的子彈。我從沒想過世上真有這種玩意。

「這玩意派不上用場喔。」

他如此叮嚀我。

據他所說,大多數霰彈槍的槍身內都沒有膛線。雖然偶爾會有,不過如果真的碰上,不如直接用一般的狙擊槍就好。因為霰彈正如其名會飛散,不需要膛線這種用來在子彈發射時增加迴旋力,提高其威力、射程和準度的構造。取而代之的是改造槍管構造,來控制霰彈飛散出去的軌道。不過由於「法官」並沒有脫離手槍的領域,所以拿它來射擊等同縮短有效射程,一出槍口就不受控制四處飛濺的子彈也會導致破壞力銳減。

話雖如此,射擊起來真的挺有趣。

我技術奇差,加上這把槍若不在極近距離開槍根本沒什麼用,因此真的只能用來護身。有個說法是,這把槍是為了讓法院的法官在被罪犯挾怨報復而襲擊時得以護身。就算是由技術差的外行人在危急中開槍,霰彈在近距離散開而無法有效殺死對手,也能達到嚇阻的功效。

這把槍的用途就在此。

雖然它是把無法消音的左輪手槍,我倒很喜歡它不必顧及架式,隨意開槍也沒什麼壞處這一點。不過在我因此胡亂開槍的過程中,我的手臂甚至肩膀變得異常結實,但並不是變粗。其實就算粗一點我也不會介意啊。

有個奇妙的傳聞默默傳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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