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YOU ARE IN ROCK(3)
殺戮兔女郎 1
殺了吧。
越來越常浮現這個念頭。
過去吵過的架、見過的械鬥場面,每當我想起這些回憶,就越來越分辨不清現實和妄想的界線。而明明只是在回想過去,大腦卻愛過度加油添醋。一般來說都會自我美化,不過我恐怕正好相反。
打輸、被海扁、被玩弄嘲笑的記憶一一伴隨鮮艷的色彩浮現出來。所以我才想殺人,湧出非殺不可的殺意和熊熊怒火。
原本無精打采的我,此時激動到身體都熱了起來。
沒有人來看我,只會固定遞食物進來。我全身上下都是疤痕,不過傷都好的差不多了。清楚的思緒和集中力嚴重衰退,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妄想,卻也因此激起我的憤怒,不僅導致全身緊繃,連呼吸都亂成一團。
殺了,通通殺了。
對象是誰都沒差。
開始對空氣拳打腳踢。
我稍微學過一點格鬥技,不是什麼能說嘴的事,何況一下就放棄了。不過我也因此學會了揍人踹人的動作,這些動作只要反覆做、用力做就能發泄怒火,只是現在一發泄完又會馬上燃起。要是眼前有個沙包的話,大概早已被我揍得稀巴爛了吧。
我正強忍自己不要去揍或踢牆壁,因為難保會揍到手腳都爛了還停不下來。雖然我沒差,真的沒差,不過還是忍了下來。
理由是覺得太浪費了。
既然要打,就該找那種能破壞的東西來打。我好歹還是知道牆壁用拳頭再怎麼揍都不會壞。與其說是理性,更像是根深蒂固的常識告訴我揍牆沒用,進一步產生花力氣在這種事上很浪費的想法。
誰都好,快來個人。
最好是個人類。貓狗也行,反正我會空手將之痛毆一頓,再用指頭或牙齒把身體撕碎咬爛。就算人類撕起來的手感比不上貓狗也沒差,我只是想對有血有肉的生物發泄這股破壞衝動罷了。
我的手腳動得還滿利落。到頭來,技術這玩意不過是種附屬品。
只要擁有一身強韌的肉體,不管怎麼拳打腳踢或受到傷害,相較之下就是贏人一截。
汗不是用滴的,是直接噴出,心跳速度快到簡直脹破胸口。相較之下頭卻依然昏昏沉沉,只剩永無止盡的殺意不停湧現。假如現在要我立刻繼續練格鬥技,應該會有驚人的成果。
其實我明白。
這種感覺的源頭是什麼?我大概猜到了,當然是被下了葯。
同一時刻,我的整個身體被來自下方的力道舉起,原來是兔女郎只靠一個弓身就把我彈開。我滾了一圈後重整架勢,只見兔女郎的鼻子紅腫,還噴出了鼻血,但卻絲毫沒打算擦,而是緩緩把她那副像兔眼的亮紅太陽眼鏡拿下。
當我上半身往後仰的瞬間,回敬的左肘也擦到兔女郎,讓她噴了一點血,但還是太淺了。
還沒,再撐一下。……(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