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A SING ON THE DOOR READ:"MONSTER ALLOCATION CENTER."

殺戮兔女郎 1

我花了兩三個月等風頭稍微過去。

我壓根沒想到磷華會被幹掉。或許她是我們之中最令我不放心的,但火力也名副其實是最強的。假如龍童吃了「法官」的子彈,就算沒死也得動彈不得好一陣子吧。

目前已經兩人出事,若算上玻璃人就是三人。

等同一半的成員都被幹掉了,糟糕的是之中包含磷華。

龍童和磷華雙方都是值得依靠的前鋒,玻璃人勉強算個板凳。不過如今三人只剩一人實在有點不安,早知道就該強硬勸磷華躲好。現在的狀況等於只有一半水的水壺,「只剩」一半。所謂「還有」一半的正向思考,在我看來不過跟放棄思考沒兩樣。

真的,只剩一半了。

讓我不得不擔心能否撐過沙漠。

我也不能一直躲在屋內。由於銘次本來就沒啥幹勁,覺得只要待在那棟誰都不會靠近的透天厝里,默默等待事情告一段落就好。儘管我也想這麼做,但銘次似乎不允許。

不停對我發出一股「你快想辦法」、「你會解決對吧」的氣勢。

而我倒也沒有抗議,反正終究得去處理。我認為這種時候,為了大家賣命行動就是我的責任。

畢竟當初提出這個計畫並打點一切的人正是我。

這整件事就算說是我的「作品」也無妨。大家都照著我的話做,也將錢交由我管理,所以發生問題當然該我處理。老實講,我滿喜歡收拾殘局、管理或應付突髮狀況這類的工作。

把事情丟給他人處理,自己卻只能靜靜等待的做法實在不符我的個性。

我駕駛悍馬龐大的車身轉彎,準備前往與龍童會合。磷華在車站前公然遇襲這件事應該出乎他的意料吧,因為也出乎我的意料。在那種地方遭受攻擊誰受得了。

像銘次那樣躲起來才是最聰明的,只是藏身地點早已曝光了。

所以說,磷華當初應該讓她那個在美軍基地內的「男友」保護才對。

不過我想,雖然和我不太相同,但想必躲起來避風頭的做法也不符她的個性。畢竟她還有個無法剋制兇狠脾氣的缺點,大概是因為持有「法官」的驕傲導致的吧。

當我聽到磷華毫不留情地對警察開槍,我真的很佩服她。

由於對手不照規矩來,若她不狠下心也沒辦法對付。只不過,既然最後磷華還是被砍了頭,就表示她在實力上敗給對方。對她而言,這或許是個能讓她滿足的終點吧?

那麼,能讓我滿足的終點又是什麼呢?我反問自己。

案發現場也被當地的小混混搞得一團亂。

「你說的是沒錯,但其實呂商會滿有名的,要是我當時再認真一點,或許就能提防他們了啊。」

「這個喔,大概是為了追求輕薄,採用了自然崩壞式的鎧甲吧。不是承受或抵銷衝擊,而是把受到攻……(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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