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章 波狄瑪斯和MA能源的普及
第十四卷
可惡,我被通緝了。
不過,我成功讓MA能源變得普及。
進化論也成功普及了。
雖然我沒抱持太大的期待,但或許有人可以活用這些論文,拿出比我更好的研究成果。
沒必要非得由我自己來找出令人永生不死的方法不可。
那是最確實也最可靠的做法,但就算被別人搶先一步,只要真的成功了,也是件值得開心的事情。
我的研究遇到瓶頸了。
就跟我在進化論中發表的一樣,我成功延長壽命了。
其實我還找到了另一種能讓人活得更久的方法。
為圖方便,我稱為妖精的種族──我讓自己進化成那個種族。
但也只能延長壽命。
並非永生不死。
雖然還需要進一步研究,但那需要用掉非常多的MA能源。
我個人可以收集到的MA能源有限。
所以才要推廣這種能源。
一旦MA能源的真相被人發現,龍族應該不會默不吭聲,但那不關我的事。
不管使用MA能源會讓這顆星球變得如何,我也無所謂。
畢竟研究總是伴隨著犧牲。
只要我的研究能在星球滅亡前完成就行了。
在星球滅亡之前,我的研究也可能還沒完成。
到時候我只需要捨棄這個即將滅亡的星球,踏上星際旅程就行了。
我不需要待在無法做研究的地方。
像這種連讓一個人永生都做不到的星球,我一點都不稀罕。
我已經做好飛向宇宙的準備工作了。
反正早在開始使用MA能源的時候,這個星球就註定會毀滅了。
我只要盡量榨取MA能源,拿去做研究就行了。
就讓其他人去吸收龍族的怒火吧。
反正他們都會在星球滅亡時滅絕。
就讓他們為我而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