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章 波狄瑪斯和MA能源的普及

第十四卷

可惡,我被通緝了。

不過,我成功讓MA能源變得普及。

進化論也成功普及了。

雖然我沒抱持太大的期待,但或許有人可以活用這些論文,拿出比我更好的研究成果。

沒必要非得由我自己來找出令人永生不死的方法不可。

那是最確實也最可靠的做法,但就算被別人搶先一步,只要真的成功了,也是件值得開心的事情。

我的研究遇到瓶頸了。

就跟我在進化論中發表的一樣,我成功延長壽命了。

其實我還找到了另一種能讓人活得更久的方法。

為圖方便,我稱為妖精的種族──我讓自己進化成那個種族。

但也只能延長壽命。

並非永生不死。

雖然還需要進一步研究,但那需要用掉非常多的MA能源。

我個人可以收集到的MA能源有限。

所以才要推廣這種能源。

一旦MA能源的真相被人發現,龍族應該不會默不吭聲,但那不關我的事。

不管使用MA能源會讓這顆星球變得如何,我也無所謂。

畢竟研究總是伴隨著犧牲。

只要我的研究能在星球滅亡前完成就行了。

在星球滅亡之前,我的研究也可能還沒完成。

到時候我只需要捨棄這個即將滅亡的星球,踏上星際旅程就行了。

我不需要待在無法做研究的地方。

像這種連讓一個人永生都做不到的星球,我一點都不稀罕。

我已經做好飛向宇宙的準備工作了。

反正早在開始使用MA能源的時候,這個星球就註定會毀滅了。

我只要盡量榨取MA能源,拿去做研究就行了。

就讓其他人去吸收龍族的怒火吧。

反正他們都會在星球滅亡時滅絕。

就讓他們為我而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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