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4)
當蠢蛋FPS玩家誤闖異世界之時 2
「芙勞小姐,我要稍微離開一下去上廁所。」
我們在掃蕩完的大房間稍事休息。
「知道了,動作快點喔。馬上就要出發了。」
我告知她們要稍微離開大房間一下後,就往出口方向稍微往回走,在地下通道啟動了TSS。而我離開隊伍不是因為真的想上廁所。
每當我和山茶花一起行動後稍事休息時,就會暫時離開現場補充彈藥。為了把這個行動塑造成慣例,就算不用補給時我也會離開。
原本像這樣因為小事而離隊是極其危險的舉動,在一般小隊里不會被認可。但是考量到我的探索能力和個人戰鬥能力,最後還是獲得同意了。不過我有先跟大家說好,萬一我受傷會很難治療,所以必須儘可能避免戰鬥。而且在這段期間,她們應該也處理完自己的事了。
我一邊操作TSS,一邊回憶目前為止的探索過程和與這次的工作。從要求協助開始的地圖製作工作,正逐步順勢轉變成討伐迷宮。
但是在接受這項委託時,我對雷米小姐提出了三個條件。
第一,隱瞞地圖製作者的名字。第二,為了製作地圖而進行迷宮探索時由我單獨行動,或是找幾個少數能信賴的人一起組隊探索。第三,看到我製作地圖的方法,以及探索迷宮時看到我的特技的話必須對別人保密。
但是——回顧現狀,我覺得對方沒有確實遵守約定。
雖然條件是我自己提出的,但我卻很多嘴地將我經過偽裝的能力告訴山茶花的成員。當然,我有拜託她們不要對外透露,但我作為地圖製作者的身份不只是進出探索營地的公會職員,連本國的頂級戰隊都知道了。
我自己也期望能參加迷宮討伐。可是就結果來看,我的能力應該引來了多方矚目。這次工作實在有好有壞。
話說回來——仔細想想,這次的工作是雷米小姐直接委託我的,沒有透過綜合公會啊……我不知道她有多大的許可權,但要求她管制情報的自己真蠢……
我提出的條件原本就不是對方如果不遵守,我就會很頭大的要求,只是因為我不希望今後還有人以類似直接要求協助的形式,損害到我的自由才提出的。
為了慎重起見,綜合公會那邊,我會再重新強烈要求雷米小姐——今天的探索結束後,我或許還會遇到霸王花,還要看看如何應付騎士團。
得整理一下什麼情報能外泄,什麼情報泄漏了會很困擾……槍械性能、移動用車輛的存在、地圖製作能力、索敵能力和禮物BOX,最壞的情況下,泄漏這些還沒關係。
但是,透過TSS運用的系統、集音器、自動翻譯、車輛以外的支援兵器、車輛的移動能力與不會疲倦,受傷會自動恢複的身體……這些情報可不能輕易泄漏。除……(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