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劍與少女邂逅了(6/15)
轉生就是劍 1
聽藍德爾介紹,這裡似乎是附近一帶最大的城鎮,居民人口有一萬。
還聽說在附近地區,只有亞壘沙鎮有大型的冒險者公會。
說到這裡,讓我想起有件重要的事還沒問。
「城鎮需要多少進城費?」
「喔,三百戈德。」
慘了,錢不夠。
又聽說哥布林的犄角除非拿到冒險者公會,否則賣不了多少錢,這下子該怎麼辦?
順便把其他東西的行情也問一問好了,然後計算出所需經費,為今後做打算。
「旅館住一晚要多少?最便宜的就行了。」
「旅店啊,最低階的旅店差不多兩百戈德吧,當然我是說不附餐。」
套餐平均行情為五十戈德,麵包一個十戈德,便宜的小刀三百戈德,澡堂洗一次澡二十戈德。
大致上好像就是這樣,所以一戈德感覺差不多等於十日圓?
以貨幣來說,一枚銅幣是一戈德,順序是銅幣↓大銅幣↓銀幣↓大銀幣↓金幣↓大金幣,換算方式為每十枚就等於高一級的貨幣。藍德爾說連他也沒看過大金幣。
「把哥布林的犄角拿去公會可以賣多少?」
「兩支一組二十戈德。賣給商人的話,我想一組大概五戈德喔。」
有夠廉價!哥布林有夠廉價!想不到一天得獵到超過十隻,才能賺到住宿費……
不過這下怎麼辦?就算把現在手邊八隻哥布林的犄角全賣給藍德爾,也賺不到三百戈德。
要把在平原打倒收進次元收納空間的魔獸素材賣掉嗎?
我本來是這樣想,但藍德爾說他不能收購。
「因為我經手的商品主要是食品或武具,如果是哥布林的犄角這種便宜又常見的東西還好,但比較專業的估價我做不來。」
「了解。妳運氣不錯呢,藍德爾的馬車竟然正好經過。藍德爾挺能打的,路上一定很安心吧?」
我不小心看到了冒險者裝備的武器性能,結果──
跟我一樣是長劍,攻擊力卻比我高。就算說其他都是我比較強,也一點都安慰不到我。感覺身為一把劍,完全輸給對方了。
這件事之前也聽說了,好像只要有正式的居留證或冒險者證照,今後就永久免費。
真是個好女孩啊!
而且我來到這世界,還是第一次看到這麼多人類,光是這樣就夠讓我心花怒放了。
「這麼值錢?」
室內比想像中還乾淨。
更讓我一蹶不振的,是它使用的素材。
技能:無
為此我們必須去冒險者公會做登錄,積極工作賺錢!
「嗨,這不是藍德爾嗎,你平安回來啦?」
我們一面從五隻哥布林頭上割下犄角,一面注意到其中一隻身上的劍。
『真幸運,只要藍德爾願意買下這把劍,說不定能湊到三百戈德。』
我們照藍德爾告訴我們的路,走向冒險者公會。
不過魔獸還真廉價啊,雖說是低等……(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