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充滿後設的癖好(4/9)

極惡偵探 1

以一名年輕女性獨居在外的情況來說,保全方面未免太令人不安。

這棟公寓不僅任何人都能自由進出,而且入口旁邊就是等同於私人情報寶庫的信箱。即使信箱加裝安心用的南京鎖,但只要有一根細棒,似乎便能輕鬆偷取信箱里的郵件。

「這樣的破公寓,簡直跟邀請人成為跟蹤狂沒兩樣。」

「……妮娜怎會住在這種地方呢?她明明是一名偶像,這樣也太缺乏危機意識了。」

「想必是沒錢吧。」

南先生以沒什麼大不了的語氣回答。

「沒錢……不過一般來說,經紀公司都會幫忙打理這部分吧?公司內的偶像可是遭人跟蹤喔,經紀公司應該更認真保護旗下的藝人……」

「你白痴嗎?先不說頂級偶像,像她那種隨處可見的地下偶像,經紀公司才不管她住在哪裡。如果只因為三流藝人被跟蹤狂騷擾,公司就要幫忙安排保鑣,或是送她住進附有自動鎖的大樓,那即使公司再有錢也不夠用。」

南先生把話說得很難聽,卻很可能是事實。

經紀公司願意砸大錢保護的對象,只有相對有價值的藝人。妮娜所屬的荒貝經紀公司,並不是特別差勁的經紀公司。倒不如說,從他們願意尊重妮娜的意見,委託偵探事務所幫忙解決問題這點來看,應該是個願意為藝人著想的經紀公司。

我抱著複雜的心情,邁步走進公寓里。

當我按下一○二號房的門鈴,妮娜便開門回應。她的穿著很輕鬆,臉上卻已化好完美的妝容。另外,大門有扣上門煉。

「……旁邊的男性是?」

「這位是本事務所的偵探,負責處理此次案件。」

妮娜聽完我的介紹後,表情顯得很訝異。但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誰叫南先生今天也穿著連帽皮外套、家居褲配上拖鞋,可說是超級隨便的打扮。

「那個……南先生,你有帶名片嗎?」

「我只有身為作家的名片。」

「那個也行,請你快拿出來吧。」

「我可不打算把神聖的作家名片,交給出版業者以外的人。」

唉,這傢伙有夠難搞!

這是妮娜跟我提過的騷擾行為之一。

真是令人心情沉重的內幕。看來在名為偶像的華麗世界背後,由其光彩所產生的深沉黑暗,也如同理所當然般存在。

啊……我太粗心了,南先生說得很有道理。假如讓跟蹤狂得知妮娜聘僱偵探,難保不會誤觸對方的逆鱗。這麼一來,我們等於犯下無可彌補的錯誤……

「因為最近吹起一股反監控的風潮,偵測器的存在變得廣為人知,導致誤解的人也跟著變多——誤以為偵測器沒有反應,就等於周圍不存在竊聽器。」

南先生當著委託人的面,毫無顧忌地數落我,害我感到臉頰發燙。

犯人未曾入侵這個房間,而……(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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