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真宵‧蝸牛11

第二卷 宵物語

各位或許已經隱約察覺,我開的車不是我買的。至今這麼久的期間,我一直堅稱這是我勤快打工,以實惠價格買下清倉二手車,再反覆翻新成自己喜歡的樣子,但我現在要承認我是在打腫臉充胖子。

這是父母買給我的新車。

其實我想繼續騙下去,但我要承認自己是十九年來一直依賴父母呵護長大的傢伙,所以鼓起勇氣坦承這一點。

為求完整我要補充一下,我對腳踏車的愛毫無虛假,但我真摯說起這部分會說很久,就容我大幅省略吧……總之,我這個由父母幫買車子的大少爺,對於這輛車抱持的期待,就是希望能當成強力的代步工具。不誇張,我想藉此擴展眼前的世界。

實際上也擴展了。感覺只要有這輛車,我可以前往任何地方。

嗯,總之,當然比不上影縫用慣的代步工具──斧乃木余接的「例外較多之規則」。

以影縫的狀況,她受到「不能行走地面」的限制,所以不該和我擺在一起做比較,不過那個人明明不是小學生,卻應該是走圍牆的高手吧,說不定更勝於神原。

就這樣,我轉眼之間抵達鄰鎮。

如果是高中生時代,想抵達這個起點就要很久……嗯,光是這樣我就實際覺得自己能做的事情變多了。

只不過,幾乎不算是以我自身努力贏得的這輛交通工具,我還無法像是影縫駕馭斧乃木那樣熟練駕馭……應該說,還無法熟練停放。

是的。方便性也伴隨著某種制約……

汽車是車輛社會之王,不過既然是車就必須停車。

我該停哪裡?

騎腳踏車的那個時代,我鮮少遭遇這個煩惱……不,腳踏車當然也是應該停放在指定場所的輕型車,但是汽車的體積不一樣。

好,就停在這附近吧!

不能抱持這種心態。

要是違規停車被拖吊或是弔扣駕照會令我心痛,我也怕車子被偷……高中老師沒教的煩惱點滴累積。

即使如此,畢竟是深夜,所以造訪北白蛇神社的時候,我使用了停靠路肩的緊急手段(北白蛇神社是神明降臨的神社,所以沒有鄰接寬敞的停車場),但這是因為場所在山邊,不只車子連行人都很少,我才敢這麼做。

在住宅區就……對吧?

這裡連人行道或護欄都沒有,要是我隨便停車扔著不管,即使是深夜也可能有人報警(小女孩失蹤沒人報警,我卻被人報警,何其諷刺),即使沒報警,這樣停車也很可能造成車禍。

我曾經被車子撞過一次,當時真是一場悲劇……並不是其他人務必都要體驗的事故。

就這樣,在尋找紅孔雀之前,我得先尋找停車場……我找到二十四小時營業的motor pool,將車子停進去。

我知道「motor pool」是地區限定的用語,但我喜歡這個詞的語……(内容加载失败!)

【手機版頁面由於相容性問題暫不支持電腦端閱讀,請使用手機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