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真宵‧蝸牛18

第二卷 宵物語

「所以?曆,發生了什麼事?如果不介意告訴我,我就聽你說吧。」

「這次真早!」

隔天,曲直瀨大學校內的露天咖啡廳。我和高中時代開始交往的女友戰場原黑儀共進午餐。

我原本想約命日子,但是找不到她,不得已打算今天一個人吃飯的時候,接到黑儀來電。

「就說了,約命日子同學的順位不準比我優先。你到底多渴望交朋友啊?你經常去老倉同學的租屋處,我心裡也絕對不是滋味喔。最近你不是也經常和神原的前隊友玩在一起?」

黑儀噘嘴說。

唔。

從她的樣子來看,應該是神原打小報告。

大概連日傘來我家,單獨和我開會討論如何解決女子籃球社問題的這件事也告訴她了。

原來如此,所以今天才會叫我過來啊。

看她好像真的會動怒,我無從回嘴……後來我還去找八九寺與斧乃木玩,這件事看來最好瞞著她。

不只是因為會招致不必要的誤解,還因為下了封口令……搜查當局下的。

我還以為會像是捅到蜂窩般鬧得天翻地覆,但即使我在斧乃木的催促之下報警,世間依然祥和。

別說「天翻地覆」,報紙或電視新聞都還沒報導這件事……正如我當時聽日傘說完首先想到的,這就是所謂的「報導協定」吧。

總之,目前只發現隨身物品以及肉體的一部分,說穿了,當事人依然下落不明,所以無論如何,要是演變成「天翻地覆」不太妙,媒體大概是這樣判斷吧。

我也贊成。

如果紅孔雀還活著……還沒遭到毒手,那麼對於兇惡無比的犯人,連半點刺激都不能給。

既然已經找到那麼多證物,誘拐犯應該會很快落網吧……再來就是和時間的戰鬥,是攸關小女孩生死的問題。

情報之所以封鎖成功,恕我直言,也多虧第一發現者是我吧。正確來說,是多虧我的父母任職警界又屬於幹部階級。

這我必須不情不願地承認……否則以當時的狀況,我被當成犯人也不奇怪。

封鎖的不是情報,是我。

畢竟我弄亂現場,留下指紋,還專程前往鄰鎮,在人們基本上不會去的立體停車場安全梯,發現小女孩的痕跡。我原本想說乾脆匿名報警之後離開現場,不過這個選擇怎麼想都會令我深陷泥淖。

最壞的狀況,甚至會連累八九寺、斧乃木與忍。協助搜索的她們三人組,我應該要怎麼說明?

分別是少女、女童與幼女,而且都不是人類。

「我會向臥煙小姐說明,所以鬼哥哥確實以本名報警比較好喔。」

斧乃木是這麼說的,所以或許也是因為臥煙暗中說情,我才能全身而退……四年內不出現在我面前的約定,早早就開始淪為形式。

話說,我這樣好丟臉。

借用父母的光環,接受臥煙的幫助,這簡直和高中時代沒……(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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