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話 余接·夥伴12

第三卷 余物語

只要趕快把壞掉的門修好,說不定趕得上女籃交流會的續攤行程。我原本天真這麼盤算,不過計畫落空了。

要是著墨太多,看起來就像是我很想參加這場交流會,但我原本就不是喜歡交際的個性,所以無論是什麼主題,我都不擅長應付這種聚會場合……即使是火炎姊妹的解散派對,我也是不情不願勉強參加的麻煩傢伙。

記得當時是女國中生的派對……關於我的社交性,就在大學期間想辦法培養吧,總之這次的交流會只能斷然放棄參加了。

並不是因為嬰兒房的門破損到無從著手,無法三兩下就能修復。

即使真是如此,極端來說,我也有密技可用。昔日傳說中的吸血鬼忍野忍,前姬絲秀忒·雅賽蘿拉莉昂·刃下心擁有「物質創造能力」,我的密技就是請她以這種能力從頭完整重建房門……雖然條件是要等到入夜,不過既然這樣,我乾脆在白天先參加交流會(我果然很想參加?),到晚上重新造訪這個房間就好。

必須支付代價(甜甜圈)就是了……不過我的老謀深算沒派上用場。第二道門的毀損程度,適用於我想盡量自己解決問題的獨立心態……或許該慶幸斧乃木是赤腳踹門。如果是平常穿的長靴,而且又發動「例外較多之規則」,門本身應該會被踢出一個洞,不過實際上只留下模糊的腳印,鉸鏈本身也幾乎完好,毀損程度只不過是斷了幾根螺絲。

這麼看來,以我的技術就能勉強DIY修復。那我為什麼沒有興匆匆去給女高中生吹捧?

隱情沒有很複雜,但是很重要,所以我依序說明吧。說明這段不算隱情,應該形容為「異常」的原委。

雖說有借用鑰匙,卻也不是完全沒心虛,所以我像是討厭防盜監視器般悄悄從公寓後門溜進去(這樣更可疑),沒搭電梯,而是爬樓梯抵達三樓的333號室。畢竟屋主下落不明,要是被當成綁架犯來湮滅證據就麻煩了。我只是沒有真的綁架,事實卻非常接近,正因為接近所以令我頭痛……我的舉止愈來愈可疑。

總之,除非我完全化為吸血鬼,否則不可能完全避開監視器(化為吸血鬼就不會映在鏡子里,所以只要監視器鏡頭用到反光鏡就很安全。就算是無反光鏡的鏡頭應該也沒問題),所以就某方面來說只能認命……但是除此之外,我還得注意其他事情。

分居中的丈夫或許是「兒童殺人犯」。既然我已經想到這個可能性,就必須提防333號室不一定絕對沒人……或許有人說我這麼警戒會沒完沒了,不過我在嬰兒房撞見返家丈夫的狀況是有可能成立的。

這種場面也太煎熬了。

明明我甚至和現實中的女友都不曾經歷這種驚心動魄的場面,為什麼非得遭遇像是情夫的這種……(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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