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話 扇·明燈6

第四卷 扇物語

「某些人把吸血鬼稱為『Night Walker』,如果翻譯得瀟洒一點,不曉得會不會翻成『夜襲者』……沒事,只是閑聊。

完全沒有別的意思。

只不過,像是嗜食處女鮮血,或是藉由吸血增加──繁殖眷屬,難以否認吸血鬼這種妖怪本身就有某些暗喻對吧?

夜襲。

我應該會說『交換誓約』。

這也是一種暗喻吧。

用不著說明細節也知道,這也是一種約定,必須雙方同意才成立。至少以法律來說這樣才合法。

合法──合意。

『做錯事要說對不起』這句話的重點就在這裡。我剛才說警察的工作不只是取締犯人,不過嚴格來說,並不是針對壞人。

取締的是違反者。

做壞事不等於犯罪。

再怎麼罪大惡極的壞人,只要行為沒牴觸法律,就不會被取締。肯定甚至可以成為大企業的董事吧。

所以,『做錯事要說對不起』這句話,如果以紅筆修改就會成為『違反法律要說對不起』才對。這句標語教給小朋友的時候會有點複雜吧。

適合高年級的小朋友。

到時候必須解釋什麼是法律。

或許不是解說,是辯解。

感覺像是我們這邊在做壞事對吧?因為必須將沒人清楚理解,從很久以前就定案而且恣意運用至今的模糊字句,當成一種絕對性的概念來說明,這就是法治國家。

看在不同人的眼裡會做出各種不同的解釋,從這一點來說,算是值得讀者挑戰的文章,卻也用不著大肆吹捧對吧?稱不上是可讀性很高的一本書。

換言之,對於沒有解答的法律來說,需要的不是解說或解釋,是解讀。

不過,也有人覺得這種事很麻煩,而且這種人在世間比較多。比較多,比較強,而且比較正確。

所以大家輕易就會道歉。

像是踩到腳會隨口道歉那樣不以為意。

好的好的,這種時候只要道歉就行吧?人們反覆依循這種教戰守則進行例行性的道歉。我不會順從這種隨便的心態。不會隨波逐流。

我會查證。像是檢察官那樣。

我會辯護。像是辯護律師那樣。

我會解釋。像是法官那樣。

無論如何都不會順應情勢道歉,即使真的做錯事也不道歉。

就算坐立不安也不道歉。」



【手機版頁面由於相容性問題暫不支持電腦端閱讀,請使用手機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