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4. 所謂的小說家(4/4)
14歲與插畫家 2
如果所有人都認為沒問題,那就會準備出書。
當然,這段過程還會有設計師跟校正人員加入其中,但還是先講得簡潔一點。
瑪莉的聲音變得很激動。
「插畫的樣本根本沒送來啊!」
「……這還真糟糕。」
「對方竟然說『插畫的所有權是屬於編輯部的,讓作者看只是一種服務』這種話耶!」
「是、是這樣嗎?權利方面是這樣算的嗎?」
「我沒有連插畫的契約都去弄清楚就是。」
她似乎很不服氣。
乃乃香感到疑惑。
「請問,這算是那類契約嗎?」
「很難說耶。讓瑪莉生氣的雜本編輯並不是《貓奏》那間出版社的,所以跟我所知的情形也許不太一樣。」
「《貓奏》的情形是如何呢?」
我也不太清楚,所以說不定有搞錯——悠斗以這個為前提說:
「不過插畫的著作權應該是屬於我,但使用權在出版社那邊吧。」
「嗯?著作權與使用權?」
乃乃香歪著頭。
由於悠斗對這些權利關係沒有興趣,因此也從來沒有仔細調查過。大概就只是之前好像有聽過這類內容……這樣的程度而已。
「設計還有插畫的著作權屬於我的,也就是說插畫本身是屬於插畫家的東西。」
「是。」
至少,如果是悠斗在工作上發生什麼無法接受的事情——比起瑪莉,應該還是錦或是茄子會比較能感同身受。
意外地,她是真的需要精神面上的幫助吧。
NONONO、二色、茄子、神繪(5)
「為什麼是找我?如果是小說家的不滿,那找同樣是小說家的人應該比較能理解吧。」
可是,還有最大的疑問存在。
「我已經不行了。」
差不多要著手準備冬I的原稿,帝王文庫那邊《RRG》的角色設計也得繼續進行。不如說自己也正因為停滯不前而感到著急……
「然後因為賣出權利時有約好是要用在書籍上,因此當出版社想要把圖用在別的地方時,就必須重新購買權利。」
優斗:深夜吧,畢竟很安靜。
她似乎是想轉換心情。悠斗這麼解釋。
「就是這樣,插畫是屬於插畫家的東西,出版社則是購買使用的權利。這跟小說家沒有關係,所以才會說『沒有監修的必要』嗎……編輯這種講法似乎就是讓瑪莉生氣的原因……不過這都是我的解釋,也許之後再仔細調查一下會比較好。」
NONONO:畫圖時進展最順利的時間,大概會是幾點的時候呢?
——什麼叫「所以才要去」啊,整句話的邏輯根本兜不起來。
茄子:但熬夜是肌膚最大的敵人喔。還是早睡早起,在上午集中精神吧。
「很有問題,所以才要去!」
悠斗在心情上也無法釋懷。
「沒錯……以輕小說來講,雖然不是很常有,但製作成資料夾或胸章時,還是……(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