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盜真的來了(4/4)
持續狩獵史萊姆三百年,不知不覺就練到LV MAX 13
雖說十分令人同情,但這也是莫可奈何……
假如我們選擇包庇,將會連帶觸法成為罪犯。
「關於這點倒是沒問題,余確實是行竊過,但余還是有話要說!那就是余不必入監服刑!」
這丫頭突然開始自說自話了!
「怪盜小姐,請別這樣翻臉不認帳!既然妳做過壞事,就該為此承受相對應的懲罰,懇請妳當個值得我敬重的人。」
因為怪盜曾經展現出絕不輕言放棄的態度,讓萊卡對她刮目相看。
所以萊卡才希望怪盜別辜負她的期許。
「妳這是什麼話!余无須服刑乃是客觀的事實!倘若各位不相信的話,大可去向知情者確認!」
怪盜的態度也不像在狡辯。
「因為余的罪行都已超過時效了!」
原來是這麼回事!
「原來如此……若是已超過時效,確實就不必問罪……」
萊卡感到有些不知所措。想想我們身邊鮮少有這種類型的人。
「余都會等到前一起竊案超過時效才重出江湖!在此之前都會耐心等待!而這也是流有精靈之血的余才能夠採取的手法!」
真狡猾!這也未免太狡猾了吧!
「就像過去被余偷走錢包的老紳士,余在那之後可是和他的家人們打成一片喔!」
「所以妳只是撿到錢包物歸原主的好人嘛!那家人對妳肯定也抱持相同的想法吧!」
在這之後,我前往冒險者公會向娜塔莉小姐進行確認,結果一如凱荷茵所言,案件全都超過時效了。
這讓我感受到世間存在著各式各樣的生活方式。
後來,怪盜凱荷茵在高原之家工作了一段時間。
「凱荷茵小姐,請妳今後別再做壞事,正正噹噹地活下去。」
話雖如此,並不是我們強迫她的。
工作內容是耕田。畢竟我家有一座菜園,便請她負責耕種。
肯定是她之前在掙脫繩索時留下的後遺症!
「唔!因為揮得太用力,導致肩關節脫臼了!」
完
雖然這害我不禁想吐槽「身為一個人就不該去當竊賊」,但世間的確有許多竊賊被當成英雄,所以兩者大概能同時成立吧。
「下次與大家重逢時,余想成為一名能夠偷走諸位芳心的優秀怪盜。」
這起事件讓我明白一個道理,所謂的人生是大家都有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
「耕種!耕種!耕種!這種時候不能抱持自己如此努力耕種之後,一定會種出優質蔬果的想法!產生這種得失心就等於是背叛自我!重點就在於維持必須耕種才來耕種的平常心。」
裡頭還附上一張卡片。
「這麼做會害余失去人生的一大目標,對於妳的好意余就心領了!因為余還是想靠自己的努力去完成此事!」
「怪盜小姐,關於不服輸侯爵遺留下來的各種美術品和資料,我相信以本博物館的美術品添……(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