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歸還與撿到的東西(2/5)
非自願的不死冒險者 14
隔天。
我們這天決定休息。
因為要連續兩天去《海神之女迷宮》會太過勉強。
如果單就我來說,我擁有完全不會累積肉體疲勞的體質,所以還不成問題。
但其他人可不是那樣。
尤其是尼茲他們更是累得筋疲力竭。
要是在這種狀態下把他們帶去迷宮,肯定會受重傷,甚至有可能會喪命。
雖說我是以懲罰的名義強行把他們拖進迷宮,但也不能讓他們冒那麼大風險。
不過,由於昨天也已經狠操過他們,就卡比丹的說法,似乎已經可以從他們身上看見「徵兆」。
這裡說的「徵兆」,指的是他們用《氣》的資質開始萌芽。
原本要學會用《氣》,事先必須累積好一段時間的嚴格訓練。
我自己就是用這種方式學會,所以知道這麼做有其必要。
卡比丹自己應該也是一樣。
可是,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或捷徑存在。
尼茲他們現在就是符合走捷徑的條件。
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尼茲他們就跟以前的我一樣,是長時間在銅級熬到現在的人。
所以說他們雖然能累積一定程度的實力,但之後的成長卻碰到瓶頸。
由於明確知道這樣下去也不會有什麼大不了的成就,開始自甘墮落,但仍為了賺生活費去打倒自己能力範圍內能打倒的魔物……
他們就是重複著這種生活的人。
這是平凡無奇的故事,並不會有人特別關心。
有人撞在我的腰上。
雖然那對我來說不成問題,但如果我斷手還一臉無所謂的模樣,那也會遭到懷疑……
儘管我有用繩子綁住,但竊賊似乎也很熟悉怎樣應對。
不對,我現在其實也不算人族……算了,先不管這個。
這就是我現在走在街上的理由。
不過我們打算在後天再次前往《海神之女迷宮》,所以我也負責去採買各種必要用品。
加上我怕自己硬躲可能會撞倒身邊的一名孕婦,所以也不敢亂動。
那是我的錢包。
他之所以會那麼說,是因為魯卡理斯作為港灣城鎮,有來自各個地方的人。
對方轉眼間就用刀子把繩子割斷。
在採買用品方面,所有人也都有對我提出各自的要求,所以我可不能記錯……
我感覺自己好像什麼很可怕的壞人一樣。
「好了,你接著打算拿我怎麼樣?把我教給衛兵?還是就在這裡殺了我?隨你便吧……」
就算是魔物,其中也大多是生物,因此也擁有那種東西。
「……再怎麼說,那種事情都不會再來一次吧?」
說到最後,他將錢包交到我手中。
正當我想到這裡的時候,我轉頭看了看周圍。
也多虧了這樣,讓我不用費多大力氣就能跟上他。
可是大多數冒險者,尤其是低階冒險者常面對的哥布林或黏液怪,大多都是能歸類為生……(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