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掌握現況與存在進化

非自願的不死冒險者 1

話說回來……我接下來該怎樣才好呢?

我認為最先該考慮的,就是這件事。

總而言之,我被巨龍吃掉應該是千真萬確,不過還能這樣保住性命,應該算是僥倖。

不對,我這樣還算活著嗎?

說到骨人,雖說是一種不死系魔物,但也被認為是已經死去的魔物。

據說骨人也是教會的司教或神官最容易用凈化魔術加以消滅,是一種非常弱小的魔物。

一般認為骨人會被凈化魔術消滅,在於骨人是違反神之天理的邪惡魔物,而所謂的神理,就是「死去的東西不可存在於世上」。

因為骨人違背神理持續留在現世,所以會被凈化魔術消滅,這似乎是還算合理的解釋。

至於這個解釋是否正確,不是神官也不是司教的我是不清楚,但如果根據這個解釋,骨人算是被視為死去的東西,這對我來說應該算是個重要的事實。

換句話說,如果就這個解釋來說——我已經死了。

所以說,我是以死去的狀態存在於世上。

這是個非常糟糕的事實。

我會這麼想,正如先前所提到的,明明死去卻還留在世上,似乎是件違背神理的事。

要是我傻傻地以這種狀態回到鎮上,去酒館露面,無論我怎樣解釋自己是雷特·費納,那些從大白天就聚在酒館裡的不良神官們肯定會抄起手杖先把我凈化再說。

那樣我的存在就徹底消滅了。

那是我無論如何都要避免的結果。

就算是這種只剩骨頭的狀態,我還是活著。

就算我是骨人,就算我是被定義為已經死去的存在,但在我的意識上,我還是活著的。

所以我不能回到鎮上去送死。

可是,那我又該怎麼做?

超過四隻就得逃命。

證據就是會成為冒險者的人,大半都是在其中某方面能力有相當水準的人,像我這種任何能力都半吊子且弱小的人,基本上是看不到的。

由於是以生物的生命力為來源,因此不同於魔力,是每個人天生就擁有的力量。

——以從骨人變成食屍鬼的存在進化為目標。

那種力量的基本能力是可以治療人身上的傷痛與疾病,並且可以消滅不死系的魔物,據說擁有強大力量的人,甚至可以一次凈化大片土地。

不過……就算是那樣,我還是能靠魔力製造飲用水跟變出火種,所以說起來,我還算是幸運了。

至少一般作為魔物的骨人沒法那麼做。

總之先以存在進化為目標吧。

我是想儘可能先默默將眼前的問題搞定。

而且就算能有所自覺,要將其活用也需要經過相當的鍛煉,而且據說也需要一定的天分。

再來眼前要做的,就只有努力變成食屍鬼而已。

光是這樣,就已經給了我十足希望了。

別看我這樣,在我成為冒險者之後的這十年來,不,甚……(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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