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生足別離(3/4)

被學生脅迫這事兒是犯罪嗎? 6

「——因為這種two tube就不買小說的人,就算沒有這些發布出來的內容也會因為別的理由不買的。」

夜彌用食指一划,把負面評論划出了屏幕。

「不去買的人一開始就不會去買。另一方面,覺得有意思的人或許會因此去買。如果能用微小的代價賣掉幾本書的話,沒有理由不去這麼做的。」

所以,不管是編輯還是作家

在如今這個時代都有進行自我宣傳的必要——夜彌說道。

「天君或許希望把單純寫書當作工作。但是這樣太天真了。」

「你真敢說啊喂……」

「因為,作家寫出有趣的故事是理所當然的。」

這句話裡帶著自尊心的熱度。

輕易觸碰一下便回被燙傷的熱度。

……我記得,和我同期出道的社長也說過類似的話。

「賣,賣不賣得動是另一回事了。作為大前提,如果只能寫出無聊的東西的話,這種作家還是立刻別乾的好。」

夜彌也是這個理論的信仰者吧。

下一步作品絕對要讓所有看書的人覺得有趣。在此前提下,賣不賣得動這個「另一回事」也要由自己來進行控制。

「引人注目沒有任何不好的話,那麼不管用什麼手段也要讓它引人注目。因為不為消費者所知,意味著根本就沒有踏上賽場。」

夜彌斷言道。

得窺大道的態度。看起來她比我還要職業。

說起來,從在頒獎儀式遇見她的時候起,她就是會去考慮這種事的人啊。

「你的理論,我已經明白了。」

「『咕』呢?」

「不是的。如果這是作家和編輯兩人一起得出的結論,那就是最好的結論了。」

「夜彌不會讓天君免費幫忙。夜彌希望和天君之間是公平的關係。作為回禮,夜彌可以接受給小學生們上特別講座。」

我是在倚靠自己的補習班老師立場,迴避去做作家該做的事情嗎。

彷彿在這個一無所有的空間里始終存在著那個偉大的同期作家的身影。

「我和志邊里小姐商量之後得出結論,這次在營銷策略上不採用激進做法。如果結果不好,那麼下一次會用上夜彌所擁有的一切。」

我睜著眼回想起那天她在箱根溫泉發表的理想輪。

而我呢。

「……發流行浴衣的問卷?」

「夜彌要傻了星花,一定要,徹底地,殺了她。讓她痛的連咕的聲音都發不出,直接跪在地上,在臨死前喊出夜彌的名字。」

我凝視著她那紋絲不動,宛如年糕一般無限延伸開去的柔軟臉蛋。

夜彌用平淡的聲音加了以前不加的敬稱(小姐)。

作家這種生物,不管什麼時候,都是為了某人寫的故事。

為了應對小學生的SNS騷動而去藉助女高中生力量的我呢。

「我不會再『咕』咯。」

起於鎌倉時代還是室町時代的這個祭祀會甚至出……(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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