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東海道中膝栗毛
被學生脅迫這事兒是犯罪嗎? 5
小時候起,志邊里似乎就患有貧血。
「啊那個最近一段時間不怎麼出問題了我也嚇到了我想只是睡眠不足沒什麼大問題的。」
「不用在意。」
「給您添麻煩了真的非常抱歉……」
因為讓她躺著比較好,所以我叫了計程車。
工作對象而且是發布工作任務的人身體不好還能置之不理的社會人士什麼的是不存在的吧。雖然這麼說容易受人誤會,不過作家的工作基本上是轉包工作。沒人贏得了哭泣的孩子和編輯。
志邊里預定用來過夜的旅店,是在從箱根湯本站前往蘆之湖的國道途中的小涌谷附近。手機地圖上顯示著終點。
據說她的私家車已經停在了旅店,本人是乘坐免費觀光巴士下的山。也不可能不要車回家。
「啊啦,在尤妮森附近?真巧呢。我們……哦不,可愛的小星花單獨預定的旅館也在那附近。」
「是嗎我知道了現在立刻回家。」
「可是已經訂好了哦!?」
我推開一臉自己的東西似的表情打算和我同坐計程車的星花的臉,關上門,計程車開始朝雨勢比較強的箱根山方向駛去。
志邊里住的觀光酒店位於名為尤妮森的大型溫泉主題公園旁邊。
在前台辦完手續,走到房間,把低頭道歉的編輯放上床後,我的使命已經全部完成了。
「真的非常感謝你天出老師我願意用身體償還這份恩情……」
「不用還了。你非要還的話就給我東西好了。」
「啊好的五千兆日元嗎我會努力的……」
「金額太高了。我不是這個意思。貧血也是沒辦法的吧,又不是什麼人造成的。」
苦笑之後,志邊里用被子掩著嘴角。
「如果,如果其實不是貧血,而是因為某人——」
星花縮著腦袋,豎起食指。
「恩……?」
「錢的話,媽媽給我管著。因為要是給我一大筆錢百分百不會有好事。」
她轉開鼓著的臉看向下方。自己的胸口一帶。
我沒見過她這樣啊。
「因為這裡非常非常便宜。」
賣了一大堆的出道作的版稅應該已經進了星花的口袋。之後還有很多多媒體企劃,一段時間裡收入應該是不會斷的吧。感覺離被年收入五倍於自己的學生養的結局不遠了。好想死。
「……你再選個好點的地方住吧。」
「這是很正規的交換條件啊!正好夜彌同學在我的房間里。她說要取材沉迷於到處拍照呢。」
「原來如此,現在趕緊回去吧。」
要向普通人說明輕小說很困難,就算是要和別人講自己作品的名字,像什麼「脅迫」啊,「犯罪」啊這種單詞根本沒法對人說。標題可一定要正經啊。未來的各位一定要記住這個教訓。(譯註:這裡玩的是本書書名被學生脅迫這事兒算是犯罪嗎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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