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侶要看家「我在自己家裡這樣,有什麼好奇怪的?」

繼母的拖油瓶是我的前女友 1 過去的戀情不肯結束

事到如今只能說是年輕的過錯,不過我在國二到國三之間曾經有過一般所說的男朋友。

那男的一副沒出息的長相,不怎麼注意儀容,總是有點駝背,講話一點都不風趣,可說是個完全不具備男性魅力的社會敗類──不過好吧,頭腦倒還算不笨。

然而,當時正值國二的我──既是天衣無縫的青春期,又是天下無雙的土氣女,只不過是被他稍微溫柔對待了一下,話題還算聊得來,不禁覺得有一點開心──就一下子樂得飛上天了。

真是大意失荊州。

正可說是年輕的過錯。

自從我在半夜的亢奮情緒下寫了情書,又一時興起把情書給了他之後,我的命運軌道就被一路鋪到了終點。

國中生的戀情結局,只會是「破局」兩個字。

畢竟不是在演騙小孩的少女漫畫──兩人遲早會清醒,想起現實情形,然後若無其事地分手。我跟那個男的也不例外,走上了這條路。

然後,我們的爸媽再婚了。

我們變成了繼兄弟姊妹,開始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

雖說世事不如意十之八九,但這種厄運可不會天天找上門──一定是壞心眼的老天爺,對我們設下的陷阱。

老天爺設下的陷阱。

換言之就是命運。



雖然跟那個男的感情融洽的那段日子,早已被我摔進了腦內垃圾桶里,然而我不得不很遺憾地承認,仍然有幾段宛如浴室霉斑般洗刷不幹凈的記憶殘留下來。

記得那是在國二與國三之間──放春假的時候。

那個男的,找我去他家玩。

──今天,我爸不在家。

因為那男的用有些害羞的聲調這樣提出,因此當時愚蠢的我即刻如此心想:

終於來了。

約會也約了,接吻也接了,那麼接下來就是──現代國中女生會有這種想法是很自然的事。絕不是我特別容易想歪,我說真的。

然後又過了一小時、兩小時、三小時──

就在我總算整理好搬家的箱子,在自己房間里優雅地品味本格推理作品時,繼弟──我說是弟弟就是弟弟──過來,慢條斯理地跟我報告了這件事。

這樣豈不是跟新婚夫妻或同居情侶沒兩樣!

希望不會很痛,希望不會很可怕,希望能夠一切順利……!

直到迎接決定性的破局,我與那個男的到頭來,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得保持平常心才行。

那個男的只不過是換個坐姿就把我嚇得肩膀都跳起來,光只是小指頭碰到一下都讓我差點尖叫出聲。處女糗態百出的可悲時間,就這樣過了十分鐘、二十分鐘、三十分鐘……

「哎,偶爾廚藝差或許也滿可愛的,但每天吃可就受不了了。妳還是多精進點吧。」

我不禁覺得他說得有理。

咦?

……可、可愛?

我連一句像樣的回答都說不出來,一……(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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