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 絕對想要結婚的地下城主一直愛著妻子~地下城國家建國記~

第二卷

這要追溯到桂馬所在的時代更遙遠的過去。

在那個時代,地下城核心只到99號。

在那個時代,沒有現在的大國,小國群雄割據。

在那個時代,沒有冒險者公會,地下城只是普通的地下城。


「咕……殺了我……!」

「等一下。你是什麼人?為什麼會在這裡?」


那時,白的『白之迷宮』還只有五層。

將哥布林以及牛頭人等人型怪物打敗,附近知名的『勇者』──這個時代的『勇者』不是異世界人,單純是指強大勇敢的人──金髮男子已經入侵到了『白之迷宮』的地下城核心附近。

即便是作為王牌的紅牛頭人,也不是這個男人的對手。

而現在,白做出最後的抵抗,直接親自上陣,但所有的攻擊都被輕易躲開。

「這裡是地下城吧,你為什麼會在這兒?啊,原來是被地下城困住了嗎?沒關係,我立刻救你。」

「被地下城困住?是說我嗎?」

白對此嗤之以鼻。

「我是這個地下城的……是呢,簡單明快來說,就是精靈一樣的存在」

「精靈……原來如此。也就是說,將這個地下城『解放』的話,你就自由了?」

「所謂『解放』,就是破壞地下城核心的意思吧?愚蠢,地下城核心就是我自身,如果被破壞掉的話,我當然也會死。」

「是這樣嗎?『解放』地下城會對世界更有利,我是這樣聽說的……嘛,本來也是一群可疑的傢伙所說的話。」

那是最近興起的名為「光神教」的教義。

創立者不明,僅是將光之神作為唯一神來信仰,地下城和獸人都被認定為邪神的產物。

「這樣啊,你是地下城本身,等於是地下城的生命。」

「沒錯。你不是來殺我的嗎?那就快動手!對你來說,我和哥布林以及牛頭人一樣,都是怪物!」

「──不,我改變主意了。」

男子收起了劍。不管怎麼看,眼前的女性都和人類沒什麼兩樣。

在男子看來,即便是怪物,只要能夠交流,相互理解,那就是「人類」。

「我是利昂。利昂·拉維利奧。雖然有姓氏,但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冒險者而已。你的名字是?」

「…………89號地下城核心。滿意了?」

「89號,好乏味的名字,這完全就是序號嘛……那,可以用白這個名字來稱呼你嗎?因為你白色的長髮非常漂亮。」

「隨你便。然後,所謂的改變主意是想拿我怎麼辦?──啊,我的外表是人型,而且是女性。看你的外表應該是男性。也就是說,要做那種事?」

「等一下等一下。我什麼都不會做,真的什麼都不會做。我不想做那種野蠻的行徑。」

「那就是說……只要同意的話,你就會做咯?」

「同、同意的話那當然──」

「然後,威脅我同意……(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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