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11)
絕對不願工作的地下城主想要一直睡懶覺 1
「剛才醒來去外面了。現在有一個人留守。」
「嗯……」
「那麼,就來召喚哥布林吧。DP召喚!哥布林!」
「哈?」
趁我不注意的時候,發出微弱光芒的地面出現了魔法陣。
魔法陣的光芒漸漸變強,就在一陣閃光之後,一個綠色皮膚,面相醜陋的小人站在了那裡……可能召喚我的時候也是這樣的流程。
「太好了!」
「好個屁啊。」
「好痛!?」
我敲了一下露可的腦袋。DP已經剩下14P了。一下就花了20P。
「你幹什麼!敲腦袋可是很痛的!敲壞了怎麼辦!」
「誰讓你擅自使用DP的,笨蛋!」
「哈?我的DP由我來使用,這有什麼不對的。」
對了,這傢伙是個笨蛋。我按住露可的腦袋,強行讓她看著我。
「已經不是你的DP了,而是我的。如果實在想用,就先得到我的許可,你還不想死吧。」
「干、幹什麼啊,威脅!?我死了桂馬也會死哦!」
「沒錯,地下城核心被破壞的話,我也會死。所以才讓你別自作主張!」
稍稍擺出強硬的態度,露可像是被嚇到一樣,眼睛濕潤了。
「嗚……說的對,是我做錯了。可是,該怎麼辦才好。」
「總而言之,先告訴我附近的地理情報……這個哥布林不能退貨嗎?」
嘛,畢竟沒有用磚頭搭建的房屋,怎麼看都只是個洞窟。
「嘿,不錯嘛。能賣個好價錢。自己拿來用也合適。」
「老大,箱子里寫著什麼東西。」
「嗯,這就是所謂的維持費用吧,我之前不知道……可是,你不也用DP買了個什麼叫『被子』的玩意兒嗎!」
「噢,你就是在那裡聽了這麼多事情?」
「是嗎?其他的核心從來沒這樣說過。」
順便要說的是,之前凡是遇到入侵者,都會把手頭上的DP全都用來召喚哥布林。每個月冒險者會過來一兩次把哥布林殲滅,把屍體切碎之後再回去。
「老大!快起來!」
睡在洞窟里的山賊頭領睜開眼睛,看到了一個箱子。
這是個好貨色,而且還是新的。
「因為其他核心說不管有多少房間都是沒用的!」
……話說從昨天就一直沒吃東西。
「嗯?這啥……文字?喂,布拉奇,你識字的吧,念!」
另外,露可並不知道有這個功能。畢竟只有一個房間,也不是那麼有必要。
「沒錯,但放置那東西有什麼意義?與其把DP用在那上面,還不如召喚怪物把入侵者……你那眼神是什麼意思。好噁心。」
「要召喚對吧!召喚哥布林將他們都殺掉!?用150P也可以召喚蜥蜴人!絕不能饒恕那個頭領,非要把他刺個對穿!」
擴大倍率,出現了山周邊的地形情報……但只能得知這座山的周圍。附近有個大城鎮,有翠亞山,越過山會看到海。
「對,要先解決山賊。」
這貨是不是被人家給騙了?
「吶,不把那個山賊殺掉嗎?殺掉的話會得到很多DP哦?以現在的預想來說,差不多能得到200P吧。」
除了城鎮之外,還有幾個村落。
「嗯……?」
「好叻,吃飯吧……食物呢?」
留在這裡整整24小時需要十天才能得到的數額。
露可很順從的點了點頭。思想這麼幼稚是因為她變成節約形態的小孩子所導致的?……不,應該原本就這樣。這傢伙本來就是個直率的笨蛋。
仔細查看了一下箱子,並沒有什麼機關。小心翼翼地打開箱子,裡面放著一個鐵盔。
地下城核心散發著微光,而且很溫暖。
「有很多地下城核心被破壞——也就是死掉的傢伙。我覺得應該沒那麼多……畢竟地下城核心是我們的心臟。」
「寶物也能通過花費DP來放置……啊,枕頭也算是寶物的類別。日用品類。」
跑偏了,我們繼續確認菜單的功能。
「這樣啊。你說什麼帝都什麼排名都很讓人在意,總之先放到一邊。現在必須要先解決眼前的危機。」
昨天有這東西嗎?沒有。若是有的話,早就注意到了。
……嗯?像這樣聽了露可所知曉的情報,反而是我知道的更為詳細?雖然只是我的推論。
「嘛?有他們在這裡,我也能得到DP對吧?所謂的雙贏?哼」
既然有召喚巨龍的情況出現,這麼寬敞也是當然的。
「不能。對了,在地下城內殺掉的話會得到2P。」
「而且用1000P抽出巨龍的就是89號姊姊。」
分給老實站在房間角落的哥布林一些,大家一起把飯吃完了……麵包很硬。雖然能填飽肚子,卻感覺很累,於是我又重新進入了夢鄉。
「十分之一……我知道了,暫且就先這樣吧。」
「你平時和其他核心有聯絡嗎?」
竟然把我當怪物來看待,好沒禮貌。
呵呵,看笨蛋的溫柔眼神就到此為止吧。
「附近有村子嗎?有地圖的話,拿給我看看。」
……不過,這個房間很是寬敞。
「人類似乎組建了什麼冒險者公會。不知道和騎士團有什麼不同,具體不清楚。」
我本以為是那個意思,結果這個地下城就是這麼個名字。超混亂。
「原來如此。那麼,你就按我說的去寫。」
「然後,你打算怎麼做?」
至於心臟被人用腳頂著的地下城核心小姐的反應則是
「意思就是,砰地一下自己從洞窟里冒出來的?」
「是露可你太笨了。明白的話就好好聽我的話,知道了嗎?」
似乎還有騎士團。說起不同,一個是個人組織,另一個則是維持治安的組織唄。
「笨蛋。那樣只會被反殺,好好想想對方有幾個人。」
我命令哥布林站到房間的角落待機。
「沒錯!與其創造房間,還是召喚怪物更簡單粗暴。所以我沒用過。」
「……嗯,說起地下城,比起怪物,陷阱和寶物的給人的印象更為深刻。」
「文字。嗯,我會寫。山賊們之前似乎也津津有味的讀過作為戰利品的書籍……簡單的文字肯定是認識的。」
不過,像這樣發出命令,她也不會任意妄為了。和本人的意識無關,命令會強制服從。
山賊頭領把地下城核心所在的房間設為卧室,把腳搭在地下城核心上睡覺。聽說可以直接從主控房間看到外面的情況,試著嘗試了一回,牆壁放映出來的是髒兮兮的腳底,這換誰都會很噁心。
……要強調的是,地圖非常簡要。很想再更精密一些,例如具體距離之類的。這似乎就是附近在使用的地圖。
「對方有8人,我們的戰力明顯不夠。況且,若是你沒召喚哥布林,就能省下飯錢,還可以多攢一些點數。」
「好了,差不多該做點什麼了……」
#山賊 Side
我在DP目錄里搜索了食物。雖然種類繁多,我首先花費5DP買了『麵包和水』。嗖地一下出現了魔法陣,然後帶來了黑乎乎的麵包和盛滿水的木杯。
菜單的『迷宮』有這個項目嗎。我重新做出了確認……在『周邊情報』裡面看到了『地圖』。
「欸?啊,對了。怪物是要吃東西的。我可以不用吃飯,所以忘記了。」
說什麼蠢話,『被子(50P)』是必要支出。
「嗯,關於這一點……這裡的文字是怎樣的?露可會寫字嗎?那些山賊認識字嗎?」
然後,我知道地下城核心為什麼沒有被破壞了。是被山賊當成了熱水袋。
「……話說露可稱自己是第695號地下城核心。另外還有694個?」
「為了得到200P,這邊也要投入200P……何況,DP根本就不夠。」
「……那個『迷宮』的『創造』是?若要創造房間……雖然根據大小而定,由土和岩石建成的房間需要200P。道路根據長度而定,陷阱需要另外付費。」
「嗯,是第89號地下城核心姊姊說的。89號姊姊和我一樣是人型,在帝都中心經營地下城的厲害人物!號碼是兩位數,DP的數量也排在前十,一直都很照顧我。」
「……!我怎麼就沒想到,桂馬,腦子很靈活呢!」
「這是啥?從哪兒弄來的?」
「不,還不能對山賊動手。」
心臟被人當成了暖爐,果然還是對此感到了屈辱,她「嚕嚕嚕」地擺出一副要咬人的態勢。不過在節能形態下,那個外表很可愛,最多也就像是只小狗吧。
「是!那個?」
看樣子村子在山腳下,附近有著街道。山賊應該會瞄上那裡。
得知自己的心臟被一雙臭腳擦來擦去,金髮蘿莉地下城核心很是崩潰。那樣子很可愛。
不知不覺DP也有179,不,現在是180P了。這樣能召喚出9隻哥布林。
「好——叻。」
我被召喚過來已經過了兩天。
「為什麼,如果是一個山賊……有十隻哥布林就夠了。」
話說,哥布林太弱了吧,十隻才頂的上一個山賊。
咕咕,肚子叫了起來。
「冒險者是?」
「嗯,知道了。」
「那個,說的也是,首先,這裡是『翠亞山』……順便這個地下城被稱作『普通的洞窟』!冒險者是這麼說的。」
哼哼,這個金髮蘿莉挺起了貧瘠的胸部。要不要摸一下那平坦的胸部呢。
「嗯。有集會哦。這次因為有入侵者,所以我去不了……一年會聚集起來一次……嘛,就類似於派對。是收集貴重情報的地方。」
「在這種只有一個房間的地下城,把心臟展露在外,你真夠膽大的。」
「俺不知道。放哨的羅德里格斯也說沒有人進來過。」
「通過菜單就能看到。大概就是『迷宮』里某個的項目。」
經過一番嘗試,用菜單里的熒幕去看外面的情況時,只要是地下城內有牆壁和天花板的地方,可以調整任何角度。通道的天頂、房間地面、每一面牆壁,都可以做到監視。
第3天
這裡甚至都沒有被當成地下城啊,大姐。
「再攢一下DP。別胡亂使用,攢多了再用效果更好。現在先不要隨便刺激山賊……若是把哥布林派出去,導致山賊吵著『有哥布林出來了,把地下城核心破壞掉吧』,演變成這樣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