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話 我只纏著朋友的妹妹的朋友(2/4)
朋友的妹妹只纏著我 10
首先,橘的歌藝有平均以上。
聽起來很順耳,沒有讓聽的人覺得尷尬的素人感。雖然說在街頭自彈自唱,本來就該有最低限度的好歌喉,但老實說,橘唱得遠比我想像的還要好。
而且意外的是,有不少聽眾。
剛開唱時,雖然有幾個人轉頭看一下,不過絕大部分的人都視若無睹。是說這樣也很正常,我那時是這麼想的。
接著,有人停下腳步。一個,兩個……三個四個。
回過神時,已經有十幾個人專心地聽橘唱歌了。
人愈多,橘的表情愈明亮,撥動琴弦的手指也更輕快了。
在陽光下閃耀的汗水,看起來相當美麗。
──該怎麼說呢,這傢伙,不只會煩人而已……是能以這種形式發揮魅力的傢伙呢。
為音樂而生。
我自然地產生了這樣的感想。
雖然這形容有點誇張,但現在的橘淺黃的生命力,就是如此耀眼。
「謝謝大家聽我唱歌!」
嘩────!啪啪啪──……!
最後一首歌唱完後,橘對聽眾們鞠躬道謝,周圍響起陣陣掌聲。
雖然比不上職業歌手在歌迷爆滿的巨蛋開演唱會。但是就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國中生得到的喝采與掌聲而言,已經相當熱烈了。
忽地,我覺得為了煩人而準備了『LOVE淺黃』頭巾的自己相當壞心眼而且可恥,有種想狠狠揍自己幾拳的衝動。眼前的光景就是如此感動著我。
「可以的話打個賞吧!我家很窮,需要活動資金!」
「真老實!」「這麼愛錢啊──?」「那就多給點吧!」
聽眾們愉快地吐槽著,把五百圓硬幣丟到盒子里。甚至有人直接走到盒子前,把千圓紙鈔放入其中。
為了得到更好的結果,我努力思考該怎麼做,反而常被這麼說。特別是小學時代,玩躲避球或足球,提議不要傳球給運動神經不好的人時;或者聽同學抱怨家人,直接說「那你就離家出走」,都會被這麼說。
那也是當然的。如果天生喜歡打架就另當別論,但比起打架更愛音樂的話,不可能執著於不良少女的身分。
「……!」
「你確定要以這種不認真的打扮說這些話?」
「所以說~你逼得太緊了──彩羽沒有特別想玩音樂喔。」
不需要爭執請客或被請那種麻煩事,使我鬆了一口氣。
那女孩穿著便服,有一頭亮黃色的頭髮──
桌上放著大家最喜歡的『米蘭風肉醬焗烤飯』三人份。
沒想到第一次和同年齡的人來家庭餐廳,是和女孩子一起……而且還是兩人。
我的人生,該不會出現什麼奇怪的變化吧?
到目前的人生里,不知被說過多少次的話。
算是太早的晚餐,或者太晚的午餐。
「是這樣說沒錯……但那裡是橘同學的避風港喔?就算只是國中時代的暫時歸處……(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