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章

第六卷 應該與山田妖精結婚的十個理由


我,和泉征宗是個不會去煩惱的人。

這樣聽起來好像就是個大傻瓜,或者是個達觀的人──但兩邊都不對。

這不是多了不起的事情,而是更加不上不下。就只是遇到煩惱,會習慣在經過一定時間以後就不再去想它而已。

把問題放置不管,先把目前能辦到的事情解決掉……我已經養成這種習慣了。

老爸不在了以後,還是小孩子的我有太多無能為力的事情。混在大人的社會裡努力逞強後,不知不覺間就變成這副模樣了──應該是這樣的吧。

不管好壞方面。

要說我現實的話是挺現實的。

事情能拖就拖,做什麼都放棄得很快也很容易死心,是個裝成大人模樣的討人厭小鬼。

幾乎可以這麼說。

身邊的女性成員,雖然都用「你這個輕小說主角!」這句話來罵我。

但要我說的話,和泉征宗應該幾乎沒有身為主角的要素存在。

既非熱血系,也沒辦法說是達觀的人。回顧現狀的話,甚至也不是平凡的高中男生。

真的很不上不下。

「…………唔嗯。」

像這樣的我,今天很難得陷入沉思。

我窩在自己房間煩惱著。

現在是七月。往窗戶外頭看去,就連梅雨的雨雲都已經消失,是個無比晴朗的天氣。

要把腦袋裡那些堆積如山的問題重新拿出來檢討,這算是個很適合的日子吧。


──本小姐喜歡你。

──征宗,本小姐最喜歡你了。


──我拒絕。

──因為我有喜歡的人。


想法與話語,不停在腦海里旋轉與重播。

「沒錯……」

我有喜歡的人。

雖然被很乾脆地甩掉,但這份心意至今依舊沒有改變。

它仍然在這裡,沒有消失。

所以我現在還沒有辦法跟任何人交往。

即使知道以後是不會再有第二次機會,能被那麼可愛的女孩子喜歡上。

但我的答案還是沒變。

「不過──」


──我,有喜歡的人。


所謂「愛的告白」總是故事劇情的高潮場景,也是戀愛分出勝負的瞬間……

我原本認為是無法挽回的事物。

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這是妖精和村征學姐教會我的。

向喜歡的人告白,接著跟對方交往,或者是被拒絕──

「……那並非就是結束呢。」

即使夢想實現也好,跟喜歡的人結為連理也好﹔夢想破滅也好,失戀也好﹔重要的事物有所欠損也好。

人生還是會繼續下去。

只要還活著,就不管你願不願意了。

出許多糗,哭泣、歡笑、高興。

悲喜不斷累積,離別與相遇也不停重複。

雖然人生真的真的真的是充滿了無法挽回的事情。

「但即使想重試幾次……也無所謂呢。」

這種事情,之前連想都沒想過。


──在和泉兄妹的夢想實現前,本小姐就要分出勝負。

──那些事情並不能當成不去挑戰的理由。……(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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