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她去了什麼地方?(4/5)

二度遭到殺害的她 全一冊

「自己家的鑰匙吧。周防家的鑰匙製作備份鑰匙的工程雖然很特殊,卻是隨處可見的扁平鑰匙。只要不是太特殊的形狀,應該不至於記得住,不太可能被發現。」

「枝奈子不也做得到?」

「提到那封信有矛盾之處的時候我也說過了,假如枝奈子小姐是犯人,她只能在四點二十分前交換鑰匙。這樣的話,大彌先生跟紅玉小姐就沒鑰匙可以用。但他們確實用了家事室的鑰匙鎖門,代表鑰匙是在大彌先生他們回家後被交換的。您就做得到。」

「又在胡扯。」義純不悅地嘆氣。「大彌他們也有可能沒用到鑰匙吧。」

「他們出門欺負惠實里子小姐了。要是沒鎖門,其他人會發現他們偷溜出去,霸凌行為也很可能因此曝光,所以您的假設並不成立。」

「看來你無論如何都想把罪名推到我身上。」

「會議在下午四點四十五分結束。開完會的您躲在家事室附近的房間,例如倉庫裡面,等待大彌先生他們回來,確認他們把鑰匙放回家事室後,拿自己家的鑰匙交

換,急忙離開周防家回到家中。您出門時應該沒有鎖門,回到家卻發現門鎖起來了,因為枝奈子小姐收完宅配後鎖了門。直接按電鈴的話,枝奈子小姐會懷疑您為何在外面。因此你才去了便利商店一趟,製造按電鈴的理由,不是嗎?」

義純下意識咬緊下唇。明顯表現出內心的不甘。儘管如此,他仍舊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而是笑著打馬虎眼。

「假設真的是我殺了真珠。但我不可能破壞真珠的遺體。」

「是的。我也覺得不可能。」

「那————」白夜打斷義純說話,接著說道:

「這起事件不可能獨自作案。必須有共犯才能成立。」

「噢,所以你才想把我當成犯人。因為我是枝奈子的丈夫,最適合擔任共犯。可是,其他人也做得到吧。與其懷疑我,不覺得懷疑沒有不在場證明的人比較好嗎?」

「不,這是只有您做得到的事。不然枝奈子小姐沒道理破壞遺體。您好像想把枝奈子小姐當成主犯,但這個大前提是有問題的。」

「哪裡有問題?」

「如果枝奈子小姐是主犯,命令某人殺害真珠小姐,她用不著破壞真珠小姐的遺體。因為她自己沒有下手。想成主犯另有其人,枝奈子小姐是共犯更自然。」

「呃,就說了,枝奈子留下的信上就寫著自己是犯人吧。是你故意過度解讀那封信,想把我當成共犯。還是說,枝奈子有涉案這件事本身就是錯的?」

「枝奈子小姐確實與這一連串的事件有關。只是她並非主犯。」

義純抖腳抖得更用力了,彷彿在控制焦慮的心情。連白夜都聽得見沙發發出的吱嘎聲。

「還有,殺害惠實里子小……(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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