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尼‧托卡的《我的死亡書》
寶貝,早安 1
合上這本書!
啪噠一聲把封面合上,用膠帶一圈一圈地捆起來,然後再也不要翻開!
你可以用馬克筆的粗字那端,在書中大大地寫上自己最討厭的傢伙的姓名。如果房間里出現蟑螂,你也可以拿這本書使勁砸下去。然後跟紅蘿蔔皮、空牛奶盒或用過的衛生紙一起裝進塑料袋裡,在丟可燃垃圾的日子裡拿去扔掉。
這是《我的死亡書》。
所以這本連故事也稱不上的無聊書籍,結局早已決定好了。
我會死去,然後結束,除此之外什麼也不會發生。沒有救贖、沒有感動,也沒有任何訊息。只是宛如小石子的我,被扔進河裡般地死去罷了。噗通一聲,僅止於此。
你會想讀這種小說嗎?
將你那充滿可能性的豐富人生的一部分用在這種地方上,真的值得嗎?
我敢斷言。這根本是一種浪費。相較之下,凝望螞蟻的行列還更有幾分意義。專心一意地搬運糧食的螞蟻,或許會教導你勞動的尊貴之處,或者還會指出人類社會的矛盾之處也說不定。
不過,這本書中什麼也沒有。不具哲理、不具任何有意義的知識,亦不具富於機智的玩笑,完全沒有。
自我介紹遲了。
我的名字叫做強尼•托卡,是這本書的作者。
而這本書是《我的死亡書》。強尼•托卡的《我的死亡書》。
或許你還是無法理解。不過,聽好嘍?這本書的規則非常簡單。
•每當你翻過一頁,我就離死亡更進一步。
•當我死去,這本書便結束了。
僅此而已。
能夠拯救我的方法就是,你停止閱讀這本書。除此之外別無他法。所以,現在立刻停止閱讀,阻止悲劇進行,千萬不要翻頁。
拜託,請你合上這本書。
啊,你翻頁了。
為什麼我身為作者,會讓自己成為故事中的登場人物,甚至還想殺了他呢?
拯救可悲的作家——而且現在還是故事的登場人物——這種法律,無論在模範六法、漢摩拉比法典,抑或是舊約聖經上或許都不曾記載。話雖如此,也不代表你就可以殺了我也無妨喔?
接下來就會剩下一直延續下去的空白頁面。由於作者已經不在了,原本應該用故事填滿的空白頁,就只能代替屍體躺在那裡而已。
——不行了,意識、模糊了。
我現在很清楚。當時的我並沒有題材想寫,並沒有故事想述說。重點只有寫作本身,所以並沒有必要將故事完成。
留下的只有被汗水浸濕的床單。
你差不多該覺得不想讀下去了吧?
不,我並不是在責怪你,這是莫可奈何的。大多數作者在撰寫小說時,總會祈禱自己的作品能夠有更多人閱讀,只是我的書比較特殊。這一點希望你能理解。
不過那種事是不會發生的。
在經過三十……(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