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4

第一卷

在我剛升上高二不久的時候,發生了某個學生的鞋子不見的事情。事到如今,那是霸凌抑或惡作劇已不可考,而且我只碰見過對方這麼一次,因此不曉得之後的發展。

那天我碰巧晚回家,遇見了那名在鞋櫃前不知所措的學生,於是便詢問了狀況。對方是一年級生,當他準備放學回家而打開鞋櫃時,發現自己的鞋子不翼而飛。

也是由於我正好有空,才會陪他找鞋子。我們在鞋櫃周遭、出入口附近、走廊和他的教室這些地方四處尋找。大概過了一個小時,我們在校門旁發現一雙黑色樂福鞋擱在那兒。把它藏起來的傢伙,或許期待苦主死心後,打算穿著室內鞋或什麼回家時,才在校門口發現鞋子。儘管是場膚淺的惡作劇,但沒把鞋子丟掉算不錯了。

找回鞋子的學生極度惶恐地不斷對我道謝,還想知道我的姓名與班級,不過我鄭重拒絕後踏上歸途。我絲毫沒有賣人情給他的意思。而且坦白講,如果我不是恰巧晚歸遇到他又有空閑,縱使知道對方有困難我也不會特意出手相助。我在人際往來這方面很消極,歸根究柢是不擅長這檔事。因此即使和他有牽連,事後也並未特別發展出什麼特別的交情。

我並不是想當成自己個性冷漠,只是想先搞清楚,自己便是這樣的人。

我很容易被周遭狀況帶著走,沒有主動改變的意思。生活方式就像是僅僅漂流在河面上的樹葉。我會逆來順受、隨波逐流,無論最後抵達何方,都會接受那個結果。

和奏音及藤二往來,就結果來看或許也會變成那樣。我只是在情勢所趨之下和他們在一起。倘若分道揚鑣的日子將在盡頭到來,接納它感覺也很符合我的個性。



到了第二學期,面臨高中生活最後一次文化祭而幹勁十足的三年級各班學生,和負責相同項目的成員一起行動的情形變多了。這可說是高中生活最後的大活動也不為過。我們班將要表演音樂劇,我們三人分別被分派到不同的幕後工作,而且不是什麼顯眼的差事。儘管如此,在班上雀躍不已的熱情影響下──也或許是試圖藉此矇混夏天的尷尬──我仍致力於文化祭活動。

我被分派到道具組。雖然工作量不大,但暑期大夥還得讀書,因此進度不甚理想,導致我們得在暑假過完後快馬加鞭地進行。自然而然地,我變得較常和組上的成員接觸,而和奏音及藤二拉開距離。

自從煙火大會後,我們便維持著尷尬的關係。在補習班見到面也頂多只會打招呼,並不會聊很久。始作俑者藤二先姑且不論,和奏音也變成那樣的關係,無庸置疑是我的錯。假如藤二所言當真只是信口雌黃、子虛烏有,我應該能……(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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