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怪 百鬼夜行(37/40)
地獄幽暗亦無花 4 百鬼繚亂夜行列車
鳥棲已經被視為自殺者並開出死亡證明,戶籍也被取消了,除了改名換姓之外沒有其他方法。而且,如果他再被人叫了本名,就會化為一灘水,所以他只能捨棄過去的人生。
「好,那你為什麼找我來這裡?」
「這個嘛,為了在抵達終點站之前打發時間……我想,至少要讓你們父子倆好好道別。左邊那個就是你父親。」
哐當一聲,兩塊鏡子放到桌上。不,仔細一看,那並不像鏡子,而是有著銀白色平面的兩塊青銅──破裂的照妖鏡殘骸。
「原來你是用魔鏡封印了兩位魔王……不過這樣看來,偷走照妖鏡的果然是你。」
荊意外地眨眨眼。
「聽你那語氣,好像你早就知道的樣子。」
「刪改閻魔殿保管紀錄的確實是篁,但是,我怎麼想都想不出篁有什麼動機要偷走照妖鏡。」
沒錯,篁身為看守者,想要借用照妖鏡多久就能借用多久,沒必要偷竊。
「照妖鏡的功能是『揭穿在現世尚未受到懲罰的罪人』,拿走那東西是要做什麼呢?我隨便猜也能猜到,答案就是『地獄代客服務』。而且照妖鏡從倉庫里被偷出去、鏡子碎片灑落人間是在十八年前,聽說閻魔大王提議讓兩位魔王比試地獄審判就是在那個時候。」
「偷走照妖鏡的是我,下命令的是我父親。這是為了找個擁有照妖鏡之眼的人來幫忙『地獄代客服務』,因為魔族的眼睛不適合。」
是的,所以才要把照妖鏡的碎片灑到人間。
可是灑了照妖鏡碎片之後,他們卻找不到眼睛擁有照妖鏡之力的人,當時的努力完全沒得到收穫。因為……
「或許能夠得到照妖鏡之力的只有小孩吧。遠野青兒、淺香繭花、鵜木真生,這三人的眼睛掉入鏡子碎片分別是在五歲、六歲、〇歲的時候,全是稚齡的孩子。」
俗話說,孩子在七歲前都是屬於神的。或許只有天真無邪的人才能獲得那種力量,所以惡神神野惡五郎的計畫就失敗了。
荊找到擁有照妖鏡之力的鵜木是在三年前,當時地獄審判的競賽已經開始兩年了。
「所以父親才會想到要命令我們十三個兄弟彼此殺伐,使我能趁亂假死,好在暗地裡活躍……為了把你置於死地。」
「是啊,所以棘才坐上繼承人的位置,成為表面上的幌子。這些我都知道了,但有些事怎麼想都想不通。」
皓歪了歪頭。
「為什麼你不殺了棘?」
乃村一開始拒絕了鵜木要她殺害荊的要求,還為了反抗而企圖自殺,卻被青兒阻止,所以她才答應接受。
瀏海底下那雙彷彿能看透一切的眼睛盯著皓。
若是把她支離破碎的發言合起來看──
他默默地閉上眼睛,接著又睜開,片刻之後才……(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