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幕 慢跑場地的獻花(2/3)

Veildeman假說 1

默默目送著他的背影什麼的才不會去做,我直接朝著新郎追去——而從結果上來說,他坐了下來,而我也擅自的並排坐在了他一直以來都坐的這條長椅上。


不留心神經減負的話,總有一天會變得這樣。


「為什麼說真犯人另有其人。說被捕的那個男人不是犯人」


「是我失言了。還請您忘掉」


「這是冤罪嗎?要是這樣的話,真犯人又會是誰呢?」


我糾纏不休——幸好新郎沒有把像跟蹤狂一樣糾纏的我給趕走,但雖說如此,他也什麼都沒說。


只是一味的搖著頭。


在這裡表現出如此的在意,而且也讓被害者遺族如此的痛苦,這並不是我的本意——但這裡一旦放棄追問的話,通過這條途徑來了解消息可能就不行了。來想一個他能輕鬆回答的問題吧。


「說起來,有電視局的人前來取材嗎?在這期間我也接受了採訪,對,作為楓桑的友人……」


「……嗯,是的,我也接受了採訪。有多少次呢。我到底經歷過這個多少次呢。是個很漂亮的大美女,把麥克風對著我的」


是姊姊啊。


這時候我才確信了,姊姊為了立證veildeman假說而追尋的事件,不是小料理店殺人事件,而是這邊的新妻跟蹤狂傷害致死事件——雖然這確認手段說不上是反證,而是奇怪的驗證方式。然後,把『漂亮的大美女』就理所當然的認定為姊姊,我想想自己,好像也不是個沒問題的弟弟。


不管怎樣,為了隱藏起我是那個拿著採訪設備之人的弟弟,我說出了自己也接受了採訪這樣拙劣的謊言,明明不這麼說,新郎那邊好像也不會起疑心——一天從早到晚都一直坐在這裡的話,正經來講,他看起來漫不經心的。更何況,他並不覺得殺害妻子的那個跟蹤狂,是真正的犯人的話。


如同逮捕並不代表著有罪一樣,逮捕也不代表著事件解決了——未解決事件。這跟是不是veildeman所為沒什麼關係——


……我突然很在意,在採訪之中,姊姊是如何詢問這位新郎的?她肯定是比我要更厲害的……,難道說她和我一樣與新郎面對面,主張著veildeman假說,來跟他談話的嗎?給予被害者遺族這樣怪異的真犯形象的話,作為報道機關來說可是罪孽深重啊——而且要是他是聽了這樣的話之後,才覺得『真兇另有其人』的話,我在這兒聽取事件也沒有意義啊。


因為情報源和我的出自同一處。


這就和昨天看的吵吵鬧鬧的電視節目的內容差不多了——嘛啊,沒稱呼姊姊為『利香姐』也是理所當然的,畢竟這位新郎,不像是能早起的人。


「我也只關注了新聞,但是在眾說紛紜中,實在是很難弄清何為真實……,……(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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