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夢者(4/9)
浴火之龍「沙羅曼達」的網路炎上事件簿 1
「儘管我個人認為這樣的行為相當惡劣,但想用觸犯著作權法的理由來逮捕或控告對方是行不通的。」
奧米加這麼斷言。
「就算是幼稚園孩童的畫作,同樣擁有著作權。不過不同於畫作,文字的取締相當困難。就算是系井重里那種等級的文案寫手產出的廣告標語,也有無法受到著作權保障的可能性。日本歌曲的歌詞都會一一登錄在JASRAC,由該協會統一管理,儘管如此文字的抄襲仍是很難判斷的問題。要是有川端康成以外的人寫下『穿過縣境長長的隧道後,便是雪國了』這種句子,也不會馬上被判違法。而且這個網誌與其說是抄襲,更像是轉換語句。此外我在網路上實際瀏覽了雙方的網站後,發現你的網誌每天的瀏覽人次大約在一千人,冒牌網站則是五十人。因為不會造成商業上實際損害的程度,就算找律師商量,他們恐怕也只會跟你說『要採取法律行動的話勢必得花錢,所以不去在意它是最好的做法』這樣吧。」
「怎麼可以呢!我覺得超級不舒服的耶!」
「莉莉」小姐慘叫出聲。
「我只是把網誌當成記錄自己夢境的地方而已。起先我也不知道有人抄襲自己的文章,是朋友發現了這個『Dream In Darkness』之後告訴我的。每當我寫了新的夢境日記,這個網站就會在隔天下午兩點上傳相同的內容。我真的覺得很不舒服,所以還寫了電子郵件給網站管理人『旭怪真』,但對方完全不理不睬,還把我的Twitter賬號加入黑名單。」
「哦哦~我個人覺得,告訴你抄襲網站存在的那位朋友,大概是會基於善意做出多餘事情的類型,你還是思考一下要不要繼續跟對方來往比較好喔。」
奧米加邊吐出蒸氣,邊若無其事地這麼表示,但「莉莉」小姐仍是一臉凝重的表情。
「我也曾試著向網站服務平台檢舉,但客服人員表示,對方只是稍微改寫我的文章內容,『看不出問題存在』……可是我真的覺得很噁心。大家都說是一開始寫夢境日記的我的錯,我最近甚至變得害怕作夢,因此無法入睡。」
她的雙眼下方確實浮現明顯的黑眼圈,皮膚跟氣色看起來也不太好。
「我明白。把個人創作上傳到網路後,要是發生什麼糾紛,有九成的人會說『是把作品上傳到網路的人有錯』。」
「我有點在意一件事。寫夢境日記這種行為,似乎對健康並不好?」
「老師,你那是起源不明、以訛傳訛的迷信啦。是說,其實自己嘗試過就能明白了。將夢境記錄下來,並不會讓腦袋變得奇怪。諸如『面對鏡子自問「你是誰?」腦袋就會慢慢陷入混亂』這種傳說,雖然聽起來繪聲繪影,但……(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