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者

浴火之龍「沙羅曼達」的網路炎上事件簿 1

來說個惡龍與勇者的故事吧。這是我編出來的故事。會噴火的惡龍十分強大,會殺死、吃掉人類,囤積金銀財寶,甚至還擄走國王的寶貝女兒,讓所有人頭痛不已。


這時候,拿著妖精賜予的短劍的勇者現身了。在國王答應將公主嫁給他之後,勇者展開為了打倒惡龍的冒險旅程。那把妖精短劍擁有能保護勇者不受烈焰攻擊的神力,讓他成功殺死惡龍,把公主救回來。


然而返回王國時,勇者卻被迷戀公主的騎士刺死了。公主不停哭喊著逝去的勇者之名,故事也在此畫上休止符——感覺是《尼伯龍根之歌》跟《勇者斗惡龍I》加起來再除以二的故事。不過在寫這個故事時,我還不曾玩過「勇者斗惡龍」系列的遊戲。


十三歲的我,住在所謂的醫療少年院裡頭。被白色牆壁圍繞的空間中,有許多大人在那裡,而我比其他孩子都要受疼愛。


我沒有在這之前的記憶,連自己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在不知道的狀態下,我每天閱讀奇幻小說、用功學習,然後創作了一本描述惡龍與勇者的繪本。我很認真地完成院內指派的工作,也很勤奮地運動,還拿到高中同等學力證明。雖然不明白為什麼,但我覺得自己必須努力回應周遭的期待。精神科醫師也讀了我那本惡龍與勇者的繪本,他認為這是很常見、小孩子會喜歡的故事,看不到什麼疾病的徵兆。


之後我離開了少年院,但因為被父母嫌棄,最後成為調查保護官的養子。所以,聽到理世說自己沒有母親、忘記自己本名的時候,我能體會他的心情。我也沒有那些東西。因為什麼都不記得,甚至連自己被拋棄的感覺都沒有。


名為父母的那兩人雖然不想跟我扯上關係,但在我考上大學後還是替我付了學費。我成為「電腦教室的老師」。我覺得自己得變成一個正直守法的好青年才行,得成為能幫助這個世界的存在才行。這是為了少年院里那些細心照顧我的人,還有調查保護官。我看了網路上的一些影片找到可以拿來聊天的題材,也結交了一些朋友、學會去卡拉OK唱歌。無論什麼事,我都要祭出等同於十人份的成果才行。


不過在離開苦窯後,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網路自搜。我試著透過網路調查自己究竟是誰。醫療少年院裡頭也有電腦,但因為過濾搜尋結果的設定很嚴格,能夠瀏覽的網站少之又少。


我過去似乎殺害了自己的同學。當時好像是遭到同儕霸凌,學校的里站充斥著不堪入目的攻擊我的文字。


我的名字是「歐幾里得」。新聞沒有把我戶籍上的本名報導出來,但卻讓同學們在教室里拍的某張大合照曝光,那張合照的背景里剛好……(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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