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短篇•前課長的下場(3/3)
眾神眷顧的男人 9
我不得不持續這麼做。就這樣日復一日,我成了孤身一人。
為了發泄這股鬱憤,朝竹林發脾氣令我感到無比爽快。
然而,見到那傢伙無論被做什麼都傻傻承受,我又會再次感到氣憤。
明明要是他哭著道歉的話,我還會稍微手下留情一點的。
後來那傢伙死了,直到最後都還給我添麻煩。
不過,這樣就好了,這樣我就能回歸幸福的日子了。
實際上,我這陣子的運氣的確很好。就好像回到了以前一樣。
……可是,現在的我又如何?
身穿被灰塵與血跡弄髒的喪服,心靈的支柱是偷來的一把長刀與短刀。
一旦刺人之後逃逸,就會被當成犯人追捕。
現場被一大群熟人撞見了。我無處可去,更無處可逃。
「為什麼,我會淪落到這種地步呢……」
就在我這麼低語的瞬間,一道強光忽然照射而來,緊接而至的是一陣強烈的衝擊。流淌得莫名慢速的時間,以及傳入耳內的煞車音,已經足以讓我理解我被車撞到的事實。
面對連疼痛都已感覺不到的身體,我明白這是我人生的終結,一股「後悔」隨之油然而生。
(啊啊……早知道,一開始不要跟竹林扯上關係就好了……)
我懷著這股打從心底的後悔,就此失去了意識。
一星期之後。
我並沒有死去。
醒來之後,我發現自己被綁在醫院的病床上,就這樣聽著別人的說明。
癥狀是全身挫傷與複雜的骨折,雖然傷得很重,但並沒有生命危險。
在治療過後,我還得進監獄度過人間煉獄。這一天,我就這樣求死不得地被宣告了「人生的終結」。
偷走與持有竹林的刀,是「竊盜」與「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暗中準備的私吞,也因為支付葬儀費用是在葬禮舉行之前,所以「侵占罪」也成立。
只要確實接受治療與復健的話,就可以回歸正常生活。
在殯儀館刺了倉敷以及砍到靠關係進公司的員工,是「傷害」或是「殺人未遂」。
然而,在我失去意識的期間,我犯下的罪行也遭到追究。
從犯罪現場逃逸時「違反道路交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