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與橡實麵包

第二十二卷 Spring Log 5

羅倫斯外出歸來,一開旅舍房門就見到一名少女站在房中央。

她有一頭絲絹般滑順的亞麻色頭髮,和彷佛與粗工無緣的纖細體態,像是貴族人家的千金。面貌年輕,怎麼看都只有十五、六歲,卻叉腿站立抱胸挺腰,一副準備興師問罪的樣子,有種特殊的魄力。

而且她臉色很臭,眉頭皺得能夾死蚊子。旁人看了,會以為是強悍少婦終於忍受不了丈夫的貪玩,準備要來臭罵一頓吧。

可是,站在房中央的少女看的卻不是背手關門的羅倫斯。

她的視線盯在牆上一點不動,而那裡貼了一張紙。

假如羅倫斯沒記錯,出門之前她就是那樣了。

從前是個聲名大噪的旅行商人,如今在溫泉鄉開旅館作安穩生意的羅倫斯,對結褵十年出頭的妻子赫蘿說:

「你就這麼不喜歡啊?」

羅倫斯將錢包與防身匕首等物放在桌上,赫蘿更挺腰吸氣,語重心長地吐出來。

「這是要流傳後世的畫,咱不想幾百年後又看到這幅畫才在那後悔。」

羅倫斯並不覺得這樣說太誇張。

因為赫蘿只是看起來是個少女,實際上卻是比人還要高大的巨狼,能寄宿於麥子,曾受人奉為掌管豐歉的神祇。若這幅畫能流傳幾百年,那麼赫蘿幾百年後的確是有可能再遇見這幅畫。

所以羅倫斯了解留下一幅赫蘿不喜歡的畫是個至關重大的問題,但有一點他想不通。

「你一開始不是很高興嗎?」

對於這個問題,赫蘿閉口不答。

羅倫斯無奈嘆息,看向貼在牆上的畫。那是一幅大圖畫草稿的局部,有羅倫斯和赫蘿的炭筆素描。

這張大圖,是他們日前在港都阿蒂夫逗留時,為解決臨時遇上的小麻煩而準備的。最後羅倫斯趁自己身處麻煩中心之便,請人將他們夫妻倆一併畫上去。

一般而言,只有權貴階級才有機會留下畫像。而且一毛錢也不用花,天底下沒這麼便宜的事了,但赫蘿還是有話說。

對羅倫斯而言,只要赫蘿不高興,即使是免費也沒意義。畢竟羅倫斯請畫家把他們畫上去,說穿了還是為了赫蘿。

長生不老的赫蘿,為了能在多年後回憶這段時光的種種,每天都很用心地寫日記。不過文字描述力有限,圖畫就能將外表如實留存。

因此,知道有人願意畫下他們夫妻讓赫蘿起初是非常高興,第一次當模特兒的體驗也令她興奮得不得了。

畫家畫了幾張素描,一張交給她。那天赫蘿愛不釋手地搖著她自豪的尾巴整天看,鼻頭都要碰黑了。

想不到才過兩晚,那張臉就垮成這副德性,不曉得是哪裡不滿意。

「我是看不出來哪裡丟人啦,明明畫得很好啊?」

而且還美化過了吧──這種話說出來會被狼牙狼爪大卸八塊,羅倫斯當然只敢放在心裡。

不知道他在……(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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