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2/4)
狼與辛香料 2
不過,銅像四周並沒有攤販,取而代之的是演奏樂器的樂團,以及只拿著一根簡陋笛子交互表演著吟唱與演奏的吟遊詩人,還有以怪異打扮表演著名喜劇的小丑。在這些人們之中,可看見身穿破衣、手持厚重聖經佈道的巡禮聖職者身影,一旁身穿更加破爛衣物的流浪學生,正專註地聽著佈道。
一邊吃著從攤販買來的小吃,一邊欣賞表演,享受完這些樂趣後再聆聽佈道收心,這似乎是人們在這個城市裡會有的固定行程。
羅倫斯與赫蘿兩人找到旅館並寄放馬車後,在為了辦理必要的交易手續,而必須前往洋行的途中,被攤販飄散出來的食物香味、以及廣場傳來的愉快聲音所吸引,不知不覺走向廣場。
兩人拿在手上的是油炸八目鰻,這是最便宜也最常見的小吃。雖然八目鰻帶點土味,但油炸的香味蓋過了土味,所以吃起來也挺順口的。吃到順口的小吃,就會想小酌一杯是人之常情。等到羅倫斯發現時,他與赫蘿兩人已經站在飲料攤販前,一邊看著小丑演喜劇,一邊喝著啤酒。
「嗯——好喝。」
赫蘿一口飲盡啤酒,泡沫沾滿了兩邊的嘴角,她立刻再加點一杯啤酒。攤販老闆看見出手闊氣的客人,也不吝嗇地倒上滿滿的啤酒給客人。
大白天就吃著炸鰻魚、喝啤酒的赫蘿,當然沒有打扮成修女的模樣。
修女的裝扮雖然在進城時很有用,但與一眼就看得出來是個旅行商人的羅倫斯一起行動時,修女的裝扮反而會是個阻礙。那是因為沒有什麼人,會比與商人一起走在街上的聖職者看來更勢利了。
所以赫蘿現在披上兔皮做成的斗篷代替長袍,並反折長袍的上半身部位綁在腰際,好當成裙子遮住尾巴。至於麻煩的狼耳朵則是用攤販老闆娘會戴在頭上的三角頭巾遮住。
這樣子赫蘿就變身成了城市女孩。這裡處處可見丟下手邊工作,跑到廣場玩耍的年輕女孩,所以不用擔心被懷疑。人們看見赫蘿加點啤酒,一副毫不在意荷包失血的模樣,頂多只會認為赫蘿是在敲詐年輕的旅行商人吧。
事實上,當羅倫斯付啤酒錢時,攤販老闆還若無其事地說他交上了個很會花錢的女孩。
羅倫斯因為懶得解釋,所以只能報以苦笑。但想到老闆的話也不盡然是錯,讓羅倫斯不禁搖了搖頭。
「這城鎮不但酒好喝又熱鬧,很不錯吶。是唄?」
「正因為這城鎮很熱鬧,所以更不能掉以輕心。你千萬不要跟騎士或傭兵起衝突啊,不然事情會很麻煩的。」
「包在咱身上。」
真的行嗎?羅倫斯嘆了口氣代替他心中的疑問。
「那,差不多該走了。」
羅倫斯喝完第二杯啤酒時,赫蘿也正好喝完第四杯啤酒,所以……(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