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與金黃色的約定

第十一卷


把軟綿綿的麵糰用力甩在調理台上。


用指甲在麵糰上畫出曲線,倒入清水,再隨意種上矮樹。

如此一來,便能呈現出眼前的光景。

羅倫斯坐在馬車駕座上這麼想著,隨即想到好些天沒吃過、剛出爐的麵包香味,不禁咽下一口口水。

不過,離開城鎮才三天,理應還不至於讓人懷念起熱騰騰的食物。以前只要準備快發霉、像石頭一樣硬梆梆的燕麥麵包和一小撮鹽巴,就能越過一座山頭。想到這裡,羅倫斯不禁覺得麵包搭著葡萄酒,再配上一道小菜的旅途餐點,簡直奢侈得嚇人。

雖然羅倫斯不斷告訴自己不應該如此奢侈,但近來的旅途上,荷包袋口已經有好一段時間變得相當寬鬆,而心情也同樣寬鬆起來。

從十八歲自立門戶後,羅倫斯已踏入第七年的行商之旅,而今年說不定是他一生中最豪華的旅行。

「雞腿肉。」

或許是聽見了羅倫斯忍不住咽下口水的聲音,同坐在駕座上的旅伴這麼說。

旅伴把臉埋在狐狸皮草圍巾里,悠哉地用梳子梳理手上的蓬鬆皮草。

旅伴拿在手上的不是狗皮草或狐狸皮草,而是獨特的狼皮草。

狼皮草的料子普遍粗而短,看起來比較寒酸。

然而,從旅伴現在拿在手上的皮草質感看來,就是形容為頂級品也不誇張;而到了晚上,它溫暖的程度甚至可說是一種奇蹟。

旅伴不時用嘴巴輕咬著皮草,仔細地用梳子梳理。

如果要買這狼皮草,不知得花上多少錢?

羅倫斯原本這麼想,但又改變了想法。

他心想,根本不該思考要花多少錢去買,而是該思考能賣多少錢才對。

因為這皮草並非加工品,而是至今仍活生生長在狼身上的尾巴。

「那是你自己想吃的食物吧?」

聽到羅倫斯這麼說,旅伴赫蘿微微動著耳朵。

那是一對與狼尾巴顏色相同,昂然挺立的耳朵。

那耳朵輕巧地落在被栗色柔順長發覆蓋的頭頂上,怎麼看都不像人類的耳朵。

與羅倫斯坐在同一個駕座、看起來只有十來歲的少女赫蘿,是一個擁有狼耳朵和尾巴的非人存在,其真實模樣是一隻寄宿在麥子里,並掌控麥子豐收的巨狼。

「比起公雞,母雞的肉質比較好。」

「而且母雞還會下蛋。」

羅倫斯聯想起仔細攪拌後,下鍋炒得柔軟蓬鬆的煎蛋。他心想,每次跟這隻狼聊天,老是會聊起食物的話題。

雖然赫蘿自稱是約伊茲的賢狼,但她的庸俗程度讓人類根本無法與之相比。

「雞肉……活雞肉有種獨特的彈性,加上那鮮味真是讓人受不了。不過雞毛有些討人厭……」

如果赫蘿是在開玩笑,羅倫斯或許會露出僵硬的苦笑,只可惜赫蘿並非在開玩笑。

赫蘿的嘴唇底下藏著尖銳利牙。

「雖然我沒有生吃過雞肉,但……(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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