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與金黃色的約定

狼與辛香料 11


把軟綿綿的麵糰用力甩在調理台上。


用指甲在麵糰上畫出曲線,倒入清水,再隨意種上矮樹。

如此一來,便能呈現出眼前的光景。

羅倫斯坐在馬車駕座上這麼想著,隨即想到好些天沒吃過、剛出爐的麵包香味,不禁咽下一口口水。

不過,離開城鎮才三天,理應還不至於讓人懷念起熱騰騰的食物。以前只要準備快發霉、像石頭一樣硬梆梆的燕麥麵包和一小撮鹽巴,就能越過一座山頭。想到這裡,羅倫斯不禁覺得麵包搭著葡萄酒,再配上一道小菜的旅途餐點,簡直奢侈得嚇人。

雖然羅倫斯不斷告訴自己不應該如此奢侈,但近來的旅途上,荷包袋口已經有好一段時間變得相當寬鬆,而心情也同樣寬鬆起來。

從十八歲自立門戶後,羅倫斯已踏入第七年的行商之旅,而今年說不定是他一生中最豪華的旅行。

「雞腿肉。」

或許是聽見了羅倫斯忍不住咽下口水的聲音,同坐在駕座上的旅伴這麼說。

旅伴把臉埋在狐狸皮草圍巾里,悠哉地用梳子梳理手上的蓬鬆皮草。

旅伴拿在手上的不是狗皮草或狐狸皮草,而是獨特的狼皮草。

狼皮草的料子普遍粗而短,看起來比較寒酸。

然而,從旅伴現在拿在手上的皮草質感看來,就是形容為頂級品也不誇張;而到了晚上,它溫暖的程度甚至可說是一種奇蹟。

旅伴不時用嘴巴輕咬著皮草,仔細地用梳子梳理。

如果要買這狼皮草,不知得花上多少錢?

羅倫斯原本這麼想,但又改變了想法。

他心想,根本不該思考要花多少錢去買,而是該思考能賣多少錢才對。

因為這皮草並非加工品,而是至今仍活生生長在狼身上的尾巴。

「那是你自己想吃的食物吧?」

聽到羅倫斯這麼說,旅伴赫蘿微微動著耳朵。

「不是我愛說,你說的粗陋食物可是小麥混合燕麥的麵包,葡萄酒也是不需要用牙齒去渣的透明葡萄酒。除此之外,還會多加一道乳酪或肉乾,或是堅果或葡萄乾,相當豪華了。以前我通常只會帶蒜頭和洋蔥踏上旅途。對我來說,現在的食物已經是難以置信的奢侈了。」

與羅倫斯坐在同一個駕座、看起來只有十來歲的少女赫蘿,是一個擁有狼耳朵和尾巴的非人存在,其真實模樣是一隻寄宿在麥子里,並掌控麥子豐收的巨狼。

羅倫斯也是僅止於聽說,沒親口嘗過這道豪華的雞肉料理。

可是,如果不理會赫蘿,顯然會演變成互相賭氣的局面,到時候肯定是他必須先舉起白旗。

她只會在這種時候刻意抬高視線看向羅倫斯,不知道把身為賢狼的尊嚴擺到哪兒去了。

赫蘿並不是不明事理。

這時如果認真回應赫蘿,羅倫斯就輸了。

羅倫斯立……(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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