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不可能犯罪(性)
美少年偵探團 4 帶著貼畫旅行的美少年
不管對方被稱作妖怪還是惡魔,反正都是自己人——就算事實並非如此,既然熟人作案這條線如此之明顯,事關美少年偵探團存續危機的微妙感覺,已經在事件中變得淡薄。
假如川池湖瀧真是犯人的話,從她曾給美少年偵探團帶來狂風暴雨的「前科」來看,她知曉美少年偵探團使用美術室作為事務所。嗯,硬要說有問題的話,還是有將美少年偵探團實際存在一事泄露給其他人的可能。
從這層意義來看,儘管此事帶有危機已被滅殺的錯覺,卻正如雙頭院同學所言:危險人物能夠攜帶危險物品自由進出的環境,絕對稱不上有安全保障。
即便不存在偵探團解散的危機,至少也存在偵探團被破壞的危機。
只不過,真的很意外。
雙頭院竟然能夠注意到「假如小百合花(化名)是犯人,她是怎樣將羽子板帶進美術室」的疑點,真的很讓人意外。雖說我也有相同的疑惑,但因為把她當作嫌疑人進行了報告(打小報告)的人正是我,因此不好意思再把這點說出來……並且,當惡魔的存在被公諸於世的時候,那些瑣碎的細節我以為就無所謂了。
「唔,才不是什麼『無所謂了』呢——因為這個疑問與美少年偵探團的第三條團規直接產生關聯。」
美少年偵探團團規,其三。
必須是偵探——是嗎?
嗯,「這種矛盾什麼的大致上不重要」的態度,完全談不上「像個偵探」(在這種場合之下,想像中的「像個偵探」)。
只不過,在中途突然將興趣轉移到冬季合宿的可是團長啊……啊,錯了,在那個時間點,還不存在疑點。
即便不清楚動機(即使這個動機對美少年偵探團有害),把人類大小的羽子板(不管那是什麼羽子板)帶進美術室這事本身,小學一年級的孩子是絕對做不出來的。
就我在走廊中見到的、軀體宛如座敷童子的女孩——她本人所穿的和服看上去都比她體重要重,這樣的女孩絕對沒辦法把那種羽子板搬進美術室的。
至少對我而言,我無法立刻推測出搬運羽子板的方法。
說得更明白點兒,哪怕我先前就留意到這點,還是不會把在走廊下跟我擦肩而過的她當作嫌疑人。
「是嗎?我倒不覺得有多不可思議……不就是使用了推車或其他什麼東西嗎?」
「不良學生,你還能說出這種沒心沒肺的話來?」
「別說這種話,你看扁我的心都藏不住了。」
「才沒用什麼推車,校舍內都是樓梯啊。就算解決了樓梯的問題又把羽子板搬進美術室,小百合花(化名)在回程中也必須推著推車走。要搬運那麼大的物品,推車也應該相對很大吧?總不見得把那種東西放在美術室或美術室旁邊就……(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