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母親與少年(2/4)

你喜歡的不是女兒而是我!? 1

用可愛包巾包起來的那東西,是我一早起來拚命做好的便當。

「啊~~真是的!」

我急忙衝出家門,朝著感情很好地走在一起的兩人背後大喊:

「等、等一下,美羽!妳忘了帶便當啦~!」

時光飛逝,收養女兒至今已經十年。

如此鬧哄哄的每天早晨,是我的日常。



送走女兒,稍微洗過碗盤和衣服之後,我便著手進行自己的工作。

從母親模式切換成社會人士模式。

我在餐桌上打開筆電,還準備了飲料。

順道一提,飲料是用「Dolce Gusto膠囊咖啡機」沖煮的「健康蔬果昔」。

這是一種喝起來十分順口,充滿水果風味的美味蔬果汁,能夠滿足一整天的黃綠色蔬菜攝取量。畢竟我也年過三十了,還是得從這種地方好好留意才行。

「──那麼,狼森小姐,我會將這次商討好的內容轉達給插畫家。另外,我也會在下周之前和寫手團隊那邊協調好內容。」

『嗯,那就拜託妳啦,歌枕。』

從電話另一頭傳來的,是狼森小姐一如既往悠然自得的回答。雖是沉穩的女性說話聲,口氣卻很男性化。她是個無論何時都一派穩重的人,我們一起工作十年了,卻從未見過她慌張的模樣。

狼森小姐是我的上司──應該說,是我所就職的公司老闆。儘管她比我年長超過十歲,但不管是說話聲音還是外表、感受力,依舊充滿年輕氣息。

『說實在的,歌枕妳真的幫了這次的專案好大的忙。要是沒有妳,我們公司大概也接不到這份工作吧。』

「妳在說什麼啊?我不過是個微不足道的編輯罷了。」

『別謙虛了。有好多作家都是基於「如果是妳負責」這項條件,才願意接下工作的,這可是妳這十年累積下來的實績和信賴感所結出的果實。』

「十年啊……」

『沒錯,十年。嗯……自己說這種話好像有點怪,不過總覺得好不可思議啊。和歌枕妳一起工作到現在,居然已經過了十年了。』

我的頭銜雖然是「編輯」,實際上卻超越一般編輯的框架,涉及各式各樣的領域。最近則是主要從事為客戶與作家仲介的工作。

「這個嘛,其實我也不是不想要男人,只是現在實在沒心思去想那些。至少在我女兒成人之前……不對,在她大學畢業,找到工作之前,我都打算專心當個母親。」

「沒關係沒關係,反正我很少一個人喝,這酒擺著也是擺著。」

況且在女兒面前一個人喝得醉醺醺的也很難看嘛。

「狼森小姐,就算對方是女上司,性騷擾還是成立的喔?」

『談戀愛很不錯喔,歌枕。人只要談戀愛,工作也會特別有幹勁。』

本來──我和美羽就不是真正的母女了,要是又有「外人」成為這個家的新成……(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手機版頁面由於相容性問題暫不支持電腦端閱讀,請使用手機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