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0/16)

少女撿骨師 04 山水儚

所謂難以啟齒,就是不論何時提起都顯得突兀的話吧。

如果學校老師沒有特別信仰,是不可能會提到「殺人」的,頂多告訴同學們不能欺負人。就算有信仰,應該也是告訴人「不可殺生」,不過,光是呼吸就會吃下好多細菌了呢,如此還說不可殺生未免強人所難。

殺點什麼東西只要噴噴酒精,意外的容易。

只是,爸媽殺的對象,是人。

果然還是覺得莫名其妙。

當初是怎麼發生的呢?不清楚。

每次都必須一直哭,那些詢問的人才肯善罷甘休。

所以這些都是事後聽說的。

聽說爸爸和公司的女職員有染,用詼諧有趣的說法,就是小三的意思。非常非常非常普通的開場、毫無令人驚喜與意外要素。

那個年輕女孩想要爸爸放棄原有的家庭,和她一起生活。真的嗎?沒搞錯吧?你們倆可是相差了十幾歲哦,換言之那女孩還在讀小學時,爸爸已經出社會了呢,換成這種講法簡直跟戀童癖沒兩樣了。雖然爸爸的確是很可靠的人沒錯,但也不至於會愛上那樣的大叔吧。

———所以如果爸爸不願意的話,至少也要賠償她。

很大一筆金額,只是那女孩認為這段感情的價值遠比這個數字還要高昂。跟一百億一樣,當數字大到一個極限時,就會和感情一樣沒辦法再用價值衡量了。

一番爭執,意外發生了。

爸爸說那是意外。

年輕女孩死了,得想辦法處理掉才行。

爸爸傷透腦筋。

不過,從這段故事也明白,爸爸沒辦法一個人扛起責任,並不如子女所想的可靠。

於是爸爸告訴媽媽「對不起」然後「請幫幫我」。

媽媽早就知道了,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只是她沒想到那女孩會死掉。

媽媽傷透腦筋。

只是。

人還是很多,雖然是平日,停車場卻有近半的車位都被占走了。

殯儀館是個陌生的地方。

是嗎?

完全沒有依靠。

正當她這麼想時,視野瞥見了一個奇怪的東西,或者說視野所及的場景,因為一部分的異常而導致一切都顯得不平衡。

爸媽的律師說,那女孩在景仰樓至善二廳。景仰樓就是這裡最大的建築物,黃土色的洞洞外牆和灰色的石板屋頂。進去左手邊就是了,不會走錯路的。

當公車駛離時,也僅留下她一人孤立於站牌前。

或許還要好長一段時間,但官司終究會有結束的一天,等父母親的判決書下來,她大概會被送到寄養家庭一類的地方,然後……然後人們依然會記得她是殺人犯的女兒。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畢竟她不認識那女孩,也不認為自己有必要對那女孩的死負責。

時間有限,要趕快去會場才行。

這是她來到二殯的原因,她相信女孩會出現在自己的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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