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章 稍微之前一些的故事
反方向攻略史上最大的地下城 1 奧爾菲雅絲的大迷宮
如果人生能夠重來,我一定會過得比現在更加精彩。
不,直接祈禱人生能夠重來未免太過不要臉了。
我想即使是神明也不會聽取如此任性的願望吧?
因此不需要重來,只要能夠重啟就好。
無論是隨著父母的調職到一個新的城市,或是考上一間沒有人認識我的大學,只要能夠讓我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
──我何時開始希望能夠重啟人生的?
我坐在廁所隔間的馬桶蓋上,仰望著布滿蜘蛛網和褐色污漬的天花板。
小學時我是班上的風雲人物。自己這麼說或許有些自滿,但是我很清楚逗他人發笑的方法,也不覺得以自己微胖的身材扮丑搞怪有什麼不好意思,因此自然成為班級的開心果,是那種換座位時大家都想要坐在我旁邊的風雲人物。
只可惜,這些行為到國中就忽然失去意義了。
而我太晚發現了這點。
成為了國中生之後,明明和國小隻差了一個暑假的時間,大家卻總帶著某種成長之後的特殊心情,認為自己已經改變了。
於是小團體的風氣也逐漸產生變化。
大家開始排斥那些不愛說話、太過大方、擁有特殊興趣和才能的人,與他們保持一定距離,甚至連日常性的交談也不願意。
幸好,徹底符合排擠標準的我在最後關頭即時察覺到這件事情,收斂態度,勉強擠進了某個小團體當中,成為他們的一員。
儘管小團體的領導者李揚羽總愛嘲笑我的肥胖身材和滿臉的青春痘;儘管陳紹啟總要我幫忙買飲料卻從來沒有給過錢;儘管林翰柏每次見面都會用捶打我的肚腹作為打招呼;儘管王承睿總愛偷偷藏起我的文具課本,然而至少我依然是這個小團體的一員。
雖然他們的每個小動作和行為單獨看來都只是些稍嫌粗魯的玩笑罷了,即使和大人訴說也會被一笑置之的程度,然而將那些玩笑全部加起來卻是幾乎要讓我崩潰的重量……但至少也比被無視、被孤立來得好。
下課時間有人會過來搭話。
分組活動的時候有一個明確的組別。
這樣就夠了。
接下來我需要做的只有持續這樣的生活一年半的時間。三個學期的時間。四百九十七天的時間就行了。
「哇喔!這傢伙真的幹了耶!」
陳紹啟等人興奮地又叫又鬧,甚至拿出手機拍攝內衣褲,不時用力拍著我的肩膀,一副將我當作勇者的模樣。
那個時候被李揚羽指使去福利社的我直到上課鐘響前一刻才抱著好幾瓶飲料返回教室。
反駁的話語尚未說完就被拳頭打散。
謠言似乎變成了我因為暗戀許亞憐才會做出那種事情,雖然也有可能打從一開始就是那樣的版本。不過這方面的事情怎樣都無所謂了。
高中的午休……(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